主题:请业主慎重投票[
- 发表于2014-11-28
- 发表于2014-11-28
- 引用:房天下友(过客)在2014-11-24 20:01:36写道:
- 21楼
法院传票才是实话,符合逻辑的解释是:业委会这些人长期拒交物业费,现在要改选换届了,想赶紧补交近期的物业费。如果多数守法,善良的业主,被少数不交物业费的少数业委会裹挟更换物业,才是名仕达的悲哀。将来大家都跟着倒霉。所以请大家擦亮眼睛,谨慎做出选择。
- 引用:房天下友(过客)在2014-11-24 21:34:53写道:
- 23楼
邪恶永远是邪恶,你不要在替物业狡辩了,大多数业主都是有正义感的,这叫什么?邪不压正懂吗?生气去吧
- 引用:房天下友(过客)在2014-11-25 15:16:57写道:
- 26楼
谁是邪?谁是正啊?都是小区业主,应该允许有不同意见啊,大家讨论吗。业委会要换物业,大家有疑虑,担忧这也很正常啊,谈不上什么邪和正。如果业委会出于公心,把想选的新物业公示给大家,资质、业绩都比现在的物业好,大家不就没有疑虑了吗?
- 引用:房天下友(过客)在2014-11-26 22:11:38写道:
- 28楼
现在的业委会是真心实意的为大家服务的,都是业主居住在这小区里,是为了将来卖房时也有的空间,不要等物业把咱们的维修基金和解危基金都骗走,到时咱们不用轰他们,自己就撤了。现在的业委会没有私心的,都是为了大家好。红磡物业实际盘子挺大的,现在只有领世郡和名仕达,他们越做越差都被各小区轰走了。新物业你们也可以建议给业委会。
业委会的人真是太好了,不顾赶走红磡物业后,自家的房产由此贬值几十至上百万元,而去顾大家的解危基金,真是一点私心都没有,赞一个。
- 发表于2014-11-28
很惭愧因工作忙很少关注小区工作,上周末业委会组织投票,本想了解一下情况,只见几位大爷砸桌子瞪眼一定赶走红磡.吓人啊!大爷呀,如没有私利作怪,为公益事业可谓剑拔弩张,那阵势犹如文革再现。合法吗?名仕达业主历来以文明知礼远近闻名,忐忑中。真担心恶人引来恶物业
- 发表于2014-11-28
邻居们:这是大家的事,几个小丑把家园闹的不得安宁,不能再善良了,当有人游说赶走红磡,我们碍于面子弃权时,知道吗?业委会把次视为同意,笑话,绑架民意,一定珍惜选举权!我们要问,赶走物业,你想干啥???
- 发表于2014-11-28
- 引用:房天下友(过客)在2014-11-28 01:01:12写道:
- 39楼
2012年3月31日,因为物业违规问题终止了红磡物业公司(李德福与自己签订)自拟的前期合同。至2014年5月19日才签订新的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法释[2009]8号解读》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在物业服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退出物业服务区域、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相关设施,以及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和由其代管的专项维修资金。如果物业服务企业拒绝退出,并以存在事实物业服务关系为由....
- 引用:房天下友(过客)在2014-11-28 09:27:42写道:
- 40楼
所谓2012年3月31日终止物业合同一事,跟本就是业委会自导自演的闹剧。当时的业务会主任跟本不具有当业委会会员的资格,其业委会的产生也是不符合程序的,在区物业办根本就不予登记,由此产生的一切事宜根本就是无效的。快别在这蒙事了!!!
你太幼稚啦!程序不合法那么你拿出证据来。一切事宜无效为什么还能开展工作?对啦你提到的区物业办根本不予登记,那么请问业委会的公章哪来的,一直在使用。别总拿政府部门来吓唬人,腐败的东西长不了,一个卖鱼的能管理好小区吗?
- 发表于2014-11-28
- 引用:房天下友(过客)在2014-11-28 09:33:58写道:
- 41楼
昨天看了物业的通告,才明白,业委会成员想赶走物业的动机,就是为了赖掉自己拖欠的物业费,这样的人还号称真心为小区业主好,可能么?
2012年3月31日,因为物业违规问题终止了红磡物业公司(李德福与自己签订)自拟的前期合同。至2014年5月19日才签订新的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法释[2009]8号解读》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在物业服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退出物业服务区域、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相关设施,以及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和由其代管的专项维修资金。如果物业服务企业拒绝退出,并以存在事实物业服务关系为由,请求业主支付物业服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的物业费的,法院不予支持”。物业服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主要包括合同终止、解除、期限届满且未续期等。 一帮法盲们好好学学吧
- 发表于2014-11-28
28楼的,你有没有调查一下,轰走红磡物业的小区现在怎么样?有没有比以前更发好?小区现在居民有没有后悔?据说已经上过好几次天津台都市60分了。
最起码你的解危基金和房屋基金还在,不会被物业骗走,等两项基金用没了,等你自己掏钱维修时,不用你轰他自己就走了。一期十年多了,二期近十年了,需要维修的地方太多了,到处都需要钱地。
说的不错,到处都需要钱,那为什么业委会还鼓动业主不交物业费?那不是更没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