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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敬的总编:您好! 我们几乎每天要看您们的栏目,前些天看了您们有关讨债公司的报道.感到讨债公司故然违法!但究其根源,如果各级法院能真正严格执法!依法严惩无耻、无赖的众多老赖!维护纳税人(债权人)的合法利益!(自古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当前我国各地数量众多的非法侦探公司、讨债公司自然没有市场!)片中那讨债公司女嫌疑人说得没错:告到法院二年无果......!现向您反映的是当前基层法院广泛存在的商事执行案件中原告的困惑和无奈;(己写信向最高院正付院长、省市法院院长反映.石沉大海!也恳请您们能深入探付一下,当前讨债公司为何众多!?杨白佬为何凶于黄世仁!?)原告凭与被告签订的合同或被告的欠条去法院立案后,法院即告知原告:法院因无法联系上被告,(法院称自己无侦查权,而被告也看透法院软肋,提供给原告的身份证住址大部分是非现实际居住址.加上故意关闭手机对付法院.)要原告化650元去法院做公告.三、四个月后法院开庭,被告人拒不到庭,法院判原告胜诉.被告仍不予理采! 法院则又要原告做第二次公告.原告再等三、四个月,被告还不予理采.原告无奈只好申请执行.法院执行局首先要原告提供被告财产,住房,存款等私人信息或线索.(原告是个人或单位又不是公、检、法、司等政法机关更无侦查权!调查权!要去侦查出连法院都侦查不出的上述信息,线索本来就是违法的也是确有困难的!)同时法官还和原告讲:他就是在马路上碰上被告也不认识!因而要原告自己设法侦查去抓被告,如那天抓牢被告,先拨公安110滞留住被告再通知法院执行局来抓被告或等法院上班后请110将被告送到法院.如原告无法办到上述二条连执法机关的法院都办不到的要求.执行局即以原告未能提供被告信息加上年终上面要考评结案政绩等为由,立马轻巧给拆腾了近一年的原告一纸终止执行通知书了事!原告都是在实属百般无奈的情况下才将被告(老赖)诉至法院,总想寻求法院依法解决!想不到到头来化费了大量精力,财力,时间连一分钱都执行不到!结果完全是竹篮打水一场空!被告却一分钱无损不说!还嘲笑原告你诉至法院有啥用!法院执行局不过是花园终止局云云……!甚至讲:我就是被执行,法院顶多关我几天.我出来更不会还你是一分钱!谁叫你去法院告我!?你告了几年,事实证明法院又有啥办法对付我?......因此目前社会上非法侦探机构、讨债公司纷纷应运而生!原告深感告到法院无用!病急乱求医转而求助此类非法公司,由此引发众多违法案件!(甚至讨债过程中造成双方死伤案件发生!)上网一搜侦探,讨债公司数目众多就是证明其大有市场
- 房天下网友(过客)
- 2011-07-27
- 大家的房屋差价退了吗?
- 房天下网友(过客)
- 2011-07-25
- 我社区每年有几百万元的收入,陈文彩到处吹捧自己每年招商引资在整个辛安办事处数第一,办事处每年给我社区退税一百多万,希望领导把我们社区的账目收入和支出透明清楚地在网络平台上公布一下,社区的老百姓都在议论,这几年社区的地没了、钱也没有了也没给老百姓办一点实事!养老保险还得我们自己交,政府回购我们社区的土地款好几百万都干什么了?老百姓每年的福利花多少钱?每人是多少钱?社区每年买多少煤气票?每户几个?租、用车用多少钱?都为社区干什么?社区每年的招待费多少钱?都招待什么人?办什么事?社区每年清理街道卫生用多少零工?费用多少?社区每年的用品是多少钱?都是买什么物品?社区里每年花多少钱?买多少张礼品购物卡?陈文彩开那辆帕萨特汽车是社区给购买的?还是办事处“奖给”他的?其他的费用和项目花了多少?社区现在还剩多少钱?、、、、?以上我们说的这些希望办事处领导或陈文彩在网络问政平台公布一下,真正体现网络问政平台是政府和群众沟通的桥梁,时刻关注民生、民意、民心!
- 房天下网友(过客)
- 2011-07-23
- http://v.youku.com/v_show/id_XMjgzMDk3MjM2.html
- 房天下网友(过客)
- 2011-07-20
- 被骗了
- 冰心(过客)
- 2011-07-13
- 请求法制援助
- 房天下网友(过客)
- 2011-06-17
- 抗议灵宝市公安局 陈飞 黑势力
- 房天下网友(过客)
- 2011-06-05
- 你好新闻主编!我要向你提供一个诈欺团伙,诈欺老百姓钱财并且还明目张胆的诈骗。他们一般在大型商场门口通过免费吸引老百姓,旁边有几个托。其实箱内都是一等奖或者是二等奖。你该想了大奖不好吗?不好,因为抽到大奖你要往外拿钱换那些不等价的商品。比如说有过来的人了那些托每个人手里拿着提前放到手里的奖票把手伸到箱内,外行人以为是在里面抽的奖票其实不是他们是有预谋的。小奖,小奖是说抽到奖后只要交3元钱可以拿走吹风机或者腰带什么的,他们靠这个吸引老百姓。你抽到一等奖,他们说说送1000元手机,外送50元腰带。然后你交100元就行,可以把这两样东西拿走。都是骗人的那两样东西加起来也不过几十元,我更奇怪的是当地城管竟然不管。我们这城管倒是每天追着做正经买卖的小贩们满天跑,我们在这整天看着一个个老百姓上当受骗实在是看不过去了向你们说一下看看能给曝光一下吗?避免更多的老百姓上当受骗。我知道得有两个地方这种事情在泛滥,河北省泊头市泊头信誉楼商厦门口。河北省沧州市吴桥县新发商厦门口。
- 房天下网友(过客)
- 2011-05-26
- 过江龙水暖代理加盟手册
- 卫浴之窗2011
- 2011-05-13
- 关于塘沽区新港路与三槐路的交通拥堵问题
- 房天下网友(过客)
- 2011-05-12
- 广电总局要求各大卫视谍战涉案剧停播三个月
- 房天下网友(过客)
- 2011-05-05
- 『亲亲宝贝』重庆大足人民医院害死10月小孩访问数:276 回复数:9 楼主回复 作者:625706481qq 发表日期:2011-4-25 01:27:31 ,这位不幸的小孩是重庆市大足县高升镇旭光村徐廷光,才10个月大的小孩。由于感冒入住我县最好的大足县人民医院治疗。入院时医生诊断一切生理现象正常,在医院输液后,立刻出现反常现象,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天下午6点死亡。 医生!多么神圣的职业,号称白衣天使!当时检查出来的小小感冒为什么会演变成现在这场悲剧? 这就是你们的职责所在?你们难道不为我们对你的信任感到羞耻?此刻请问你们医院的人在干什么?逃避?难道只有逃避?事情发生后你们为什么不能主动出来承担责任,为什么不能还小孩一个公道,为什么不能给死者家属一个交代?让可怜的小孩可以瞑目?你们是多么的不负责任! 事情发生后我县人民医院,卫生局,政府,为人民解决问题的公安局,均没有人出面来给死者家属一个交代,现在小孩还躺哪里!如果你们看到小孩全身发青,一个10个月大的孩子躺在你面前,小小的灵魂可怜的在哪里飘荡,你们心里是怎么想的?你们心里可能已经麻木了吧!全都在逃避。大足县电视台不敢来报道此事。重庆的天天630居然也不来、电视台、报社均没有来。难道你们的职责所在就是报道,狗怀孕、猫上树、哪里哪里又被偷了?媒体是拿来做什么的?不就是报道事实真相的吗?难道这个社会真的要让我们这些人民越来越丧失对你们的信任?为什么不能给我们一个真相? 在这里我只想借助天涯论坛这个平台,希望各位网友能够发发你们的善心、耽搁你一段时间帮忙转载一下,我文化低也写不出什么。只希望广大网友能为可怜的小孩讨还一个公道!没有媒体 没有政府 只能借助各位网友的力量!让这位可怜的小孩可以安息关注楼主收藏转发至天涯微博 西南整形美容医院全国唯一的政府命名正规的整形美容专科医院铜雀台整形你报名,我组团;680元永久脱毛,800元一次性祛雀斑天涯春熙网上春熙路,实体商誉保证,数万货品任您挑 更多品牌专区>>1#回复 作者:625706481qq 回复日期:2011-4-25 01:34:00 谁来给他一个公道?2#回复 作者:625706481qq 回复日期:2011-4-25 01:36:00 院方逃避3#回复 作者:625706481qq 回复日期:2011-4-25 09:30:00 以前多么乖巧4#回复 作者:625706481qq 回复日期:2011-4-25 09:31:00 以前是多么乖巧!!
- 房天下网友(过客)
- 2011-04-30
- 2011年4月23日,家住大足县高升镇旭光村的村民徐廷光夫妇因为他们未满周岁的儿子感冒,由孩子妈妈把孩子送到“大足县人民医院”就诊。当时一个罗姓的年轻女医生给孩子做了各方面检查,并说:“没有什么,打点滴就会好得很快的。医生给孩子挂上点滴,临近点滴快打完的时候,孩子妈妈发觉孩子不动了,有点不对劲,慌忙跑出呼救,当时只有个护士在忙着给另外一个小孩挂点滴,不以为然得对小孩妈妈说:“你把氧气塞到小孩鼻孔里;等会再过来看”。对于一个30多岁没文化没见过世面的农村妇女来说小孩妈妈慌了,不知所措。只有苦苦的哀呼求救,此时的护士惊觉了严重性,打电话、找医生,但是30多分钟过去了,(对于一个急需抢救的病人来说30分钟是多么宝贵的时间,何况是一个未满周岁的孩子)此时接班闻讯赶来的医生看孩子没了生命体征,还强迫孩子的妈妈签了一张“如果孩子抢救不回来,医院不承担责任”的协议。并说“不签就不抢救”。孩子妈妈慌忙签上了名字。但是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所谓“抢救”。孩子还是于4月23日晚上,在这个所谓“创三甲”的县人民医院离开了,离开了爱他的的父母,爱他的亲人。 事发后,我们赶到大足县人民医院,孩子已经宣布死亡,在医院的门诊大厅里,还有另一家病友,也是因为医院的手术失误致死的家属在那里寻求医院的解决.大厅里挺着那家老人的尸体,听说是咽喉有异物,而医生在做手术的时候伤坏了老人的气管致死.110的警察此时却在强制的区赶着悲痛的家属,把尸体冰棺强制推出医院的大门.而朋友孩子冰冷的尸体在病房的床上没有医生护士理睬,救诊的医生护士闭而不见,医院的领导说,把娃娃弄走吧,他是正常的病死的,医院没有责任,你们签了协议的.说了后也消失不见了. 我们看着床上曾经灿烂帅气的孩子,现在却是一冰冷的尸体,一个幸福的家庭,此时却伤痛欲裂.孩子的父母几乎处于癫狂的状态.没有人理睬,我们找医生,领导,都说不在。我们打110,找警察,警察也没有来,找630的记者,记者说没有时间,都死绝了吗?看到我的日志的朋友,请帮帮我们! 因为医院方面仍然集体玩“躲猫猫”,被逼无奈,徐廷光夫妇和亲朋不得不把小明洋的尸体放到医院门诊大厅,以求得到医院答复和解释小孩死亡原因,通过一天一夜的'坚守",人民医院一个不知名的人冒出来说:“你们把小孩拉走吧;小孩属于正常死亡,何况你们在协议上签字了”。天哪!如果你的孩子命在旦夕,医生说:'你签不签,不签就不抢救'.你会作何抉�
- 房天下网友(过客)
- 2011-04-30
- 尊敬的法治在线主持人:我是陕西安康人,我在安康金成首付购得住房一套,合合同约定2010年3月5日交房,可开发商一拖再拖,直至2010年8月在多数也值得要求之下开发商才勉强将房子交给业主。交房后任然存在很多问题,业主向政府和当地媒体反映,可是无人过问,特向你们求助。1、交房时开发商无端告知业主面积增加5个多平米,业主索要建设部门出示的文件,开发商却拿不出来;2、房子存在质量问题。我是从2003年10搬入新居,居住不足2月墙体出现4出裂缝;另一户楼板出现2寸左右的裂缝。3、房屋虽然交给业主,但开发商仍然占据在小区施工(他们占有小区的场地,高另一处建设);4、交工至今,小区物业费按时上交(交房时一次性收取1年的费用),时至今日机械轰隆,杂物遍地,没有一寸绿化。以上情况我们业主多次反映,得不到解决,请你们帮我们伸张正义!谢谢 联系电话:13629253772
- 房天下网友(过客)
- 2011-04-26
- 您好法制在绂
- 房天下网友(过客)
- 2011-04-23
- 您好尊敬的法制在线本人2003年2月5日在贵州省台江县法院开车因公出车造成车祸成一级伤残生活困难法院每月只给200元一致到2010年11月加为每日400元。多次找领导,领导不理。请法制在线帮助为谢!
- 房天下网友(过客)
- 2011-04-23
- 您好尊敬的法制在线
- 房天下网友(过客)
- 2011-04-23
- 辽宁省朝阳县法院院长王景龙枉法记录
- 赵树民
- 2011-04-23
- 老百姓的栏目
- 房天下网友(过客)
- 2011-04-11
- 法制节目真的可以为老百姓说话吗
- 赵树民
- 2011-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