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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2011年4月23日,家住大足县高升镇旭光村的村民徐廷光夫妇因为他们未满周岁的儿子感冒,由孩子妈妈把孩子送到“大足县人民医院”就诊。当时一个罗姓的年轻女医生给孩子做了各方面检查,并说:“没有什么,打点滴就会好得很快的。医生给孩子挂上点滴,临近点滴快打完的时候,孩子妈妈发觉孩子不动了,有点不对劲,慌忙跑出呼救,当时只有个护士在忙着给另外一个小孩挂点滴,不以为然得对小孩妈妈说:“你把氧气塞到小孩鼻孔里;等会再过来看”。对于一个30多岁没文化没见过世面的农村妇女来说小孩妈妈慌了,不知所措。只有苦苦的哀呼求救,此时的护士惊觉了严重性,打电话、找医生,但是30多分钟过去了,(对于一个急需抢救的病人来说30分钟是多么宝贵的时间,何况是一个未满周岁的孩子)此时接班闻讯赶来的医生看孩子没了生命体征,还强迫孩子的妈妈签了一张“如果孩子抢救不回来,医院不承担责任”的协议。并说“不签就不抢救”。孩子妈妈慌忙签上了名字。但是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所谓“抢救”。孩子还是于4月23日晚上,在这个所谓“创三甲”的县人民医院离开了,离开了爱他的的父母,爱他的亲人。 事发后,我们赶到大足县人民医院,孩子已经宣布死亡,在医院的门诊大厅里,还有另一家病友,也是因为医院的手术失误致死的家属在那里寻求医院的解决.大厅里挺着那家老人的尸体,听说是咽喉有异物,而医生在做手术的时候伤坏了老人的气管致死.110的警察此时却在强制的区赶着悲痛的家属,把尸体冰棺强制推出医院的大门.而朋友孩子冰冷的尸体在病房的床上没有医生护士理睬,救诊的医生护士闭而不见,医院的领导说,把娃娃弄走吧,他是正常的病死的,医院没有责任,你们签了协议的.说了后也消失不见了. 我们看着床上曾经灿烂帅气的孩子,现在却是一冰冷的尸体,一个幸福的家庭,此时却伤痛欲裂.孩子的父母几乎处于癫狂的状态.没有人理睬,我们找医生,领导,都说不在。我们打110,找警察,警察也没有来,找630的记者,记者说没有时间,都死绝了吗?看到我的日志的朋友,请帮帮我们! 因为医院方面仍然集体玩“躲猫猫”,被逼无奈,徐廷光夫妇和亲朋不得不把小明洋的尸体放到医院门诊大厅,以求得到医院答复和解释小孩死亡原因,通过一天一夜的'坚守",人民医院一个不知名的人冒出来说:“你们把小孩拉走吧;小孩属于正常死亡,何况你们在协议上签字了”。天哪!如果你的孩子命在旦夕,医生说:'你签不签,不签就不抢救'.你会作何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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