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朋友们支招:我在2017年三月26日和开发商签的买房合同交齐了首付其余的建行商业贷款(由于我偿还能力不够是我的父亲帮我还),于四月19号把所有的材料报送到建设银行,和银行当时签的协议利息是4.655.期间贷款始终没放款,到12月25日银行来电话通知我要放款但利息在4.665的基础上再加0.5.银行说了很多的里有其中有在我签完买房合同后说开发商更换了。我就想问银行的做法合法吗?我该怎么办??
对啊,银行也不能随便更改合同啊!
请朋友们支招:我在2017年三月26日和开发商签的买房合同交齐了首付其余的建行商业贷款(由于我偿还能力不够是我的父亲帮我还),于四月19号把所有的材料报送到建设银行,和银行当时签的协议利息是4.655.期间贷款始终没放款,到12月25日银行来电话通知我要放款但利息在4.665的基础上再加0.5.银行说了很多的里有其中有在我签完买房合同后说开发商更换了。我就想问银行的做法合法吗?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