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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付律师请帮忙

发表于2009-03-28
 
我们是天津金地格林世界的业主,大家买金地格林世界商品房的时间、楼座、 楼层等客观条件不尽相同,因而导致交易价格上的一些差异。不过,有一点是相同的:53万平米东南?盘、容积率1.4的低密度的花园洋房舒适小区、四国风情园林(即一、二、三、四期均为不同国家风格的低密度花园洋房),是开发商——金地(集团)天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给我们的宣传承诺。坦白讲,小区地理位置优势相对有限,我们就是看重了它容积率1.4的低密度的花园洋房,相对市中心的高密度小区,居住环境非常舒适,不惜以高昂的价格才决定在这里置业。
然而,今年7月以来,我们发现开发商在宣传其项目时,原先的53万平米变成了80万平米,容积率问题和四国风情园林只字不提。今年十月推出四期沙盘:20多座25~30层的高密度高层。楼盘提高了容积率,就意味着小区人口密度增加,公共资源非常紧张,并直接导致业主生活质量的下降,我们所购买的商品房已经物非所值,使我们大家非常气愤!尤其是我老伴的腿有病,刚做完手术,屋子必须要有阳光,而我家的阳光全被前面突然冒出来的高层给挡了.
而且我们更加不明白的是,增加容积率之前先要对业主进行公示,然后上报各级领导单位进行审批。为什么我们那么多人都不知道开发商要增加容积率这一项呢?开发商的答复是:已经通过公告的形式对大家进行通知,没有人反对,所以认为公示通过。那为什么公示的内容我们那么多人都不知道?我们差不多每个人的手机里都有若干条开发商所谓老业主介绍新客户,开发商代缴一年物业费之类的短信(姑且不称之为骚扰短信,不过事实上的确构成了骚扰) ,开发商绝对有能?通知到我们,为什么没有做到?开发商说在小区的公告栏里作了公告,请问我们买的是正在建设的期房,我们怎么可能去工地里看到这些公告?
所以,我们可不可以把开发商所谓的"没有人反对",理解成"没有人反馈",之所以"没有人反馈",是因为"没有人知道",如果公告的内容无人知晓的话,公告的意义何在?公告者的动机又何在?而且,据开发商说,他们的增容事项是在07年年底确定的,为什么我们很多业主在08年上半年置业的时候,还被告知53万平米东南大盘、容积率1.4的低密度的花园洋房舒适小区.甚至此时此刻,开发商的网站上仍然说容积率1.4我们都是一些普普通通的老百姓,一些平凡的工薪族,倾毕生积蓄甚至背负很多的贷款置业,我们带着美好的愿望孤注一掷,却得到这样的结局,我们无法接受开发商的这种极端恶意欺诈行为,与其多次交涉,对方始终回避这个问题随着金地四期25~30层高层的不断建起,小区的容积率已和我们当初购房时的承诺大相径庭,金地科学筑家”“坚持四层半的售楼宣传广告愈发显得无耻和欺诈;眼看着我们用血汗钱置下的房产在大幅缩水,我们的社区生活品质在不断背离我们购房时承诺的舒适和低密度,我们的心在哭泣在流血!我们一定要讨回公道!
发表于2009-03-28
 
发表于2009-03-28
 有两个问题给您提示:
1、容积率的问题:开发商如果在宣传册上表明1.4,就可以视为他的要约,开发商没有按照1.4去执行就构成违约,您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2、采光权的问题:您的房屋如果遮挡住阳光的面积达到一定标准就构成的对您的采光权的侵害,给您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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