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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律师版主您好,我是论坛的站长完伟,我替咱们俊城浅水湾的各位业主向您咨询一下关于小区停车位收费和抽签的问题。

发表于2009-03-12
 现在我看到的俊城浅水湾业主们集中反映问题了这么两个问题:
 
1、请问小区物业收费停车费是否有相关的收费标准?
 
2、物业采取强行抽停车位的做法是否有法律依据?
 
希望能得到您的回复谢谢,我也会请浅水湾的业主网友来这里亲自咨询您。
 
谢谢
发表于2009-03-18
 物业收费是应当有合同的,或是个人所有或是公共所有:因为开发商在售楼房屋时有时一同出售停车位的或是赠送停车位的,如果没有此项的规定由物业收停车费,此款收取后也是应当用来你们小区的建设用款不能用做他处的!!
发表于2009-03-19
 
发表于2009-03-19
引用:付春艳律师 在2009-3-18 23:03:31写道:原帖
 物业收费是应当有合同的,或是个人所有或是公共所有:因为开发商在售楼房屋时有时一同出售停车位的或是赠送停车位的,如果没有此项的规定由物业收停车费,此款收取后也是应当用来你们小区的建设用款不能用做他处的!!
 
  付律师,请问,如果小区的车位是租赁给业主的,是不是物业的这部分费用,是必须用在小区建设中的吧~
发表于2009-03-20
 是的,必须用在小区的管理及维护上!!!
发表于2009-03-28
 
发表于2009-03-29
 
发表于2009-03-29
 
 收停车费“许可”为先

小区物业收取业主停车费,必须先到公安机关申请“停车场许可证”,然后持证到物价局办理“停车场收费许可证”,方可收取业主的停车费。

 小区停车费收取标准
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公共性物业服务等级,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进行自评,经业主大会通过后,报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和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由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会同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审定。

停车费标准最好在符合物价局规定标准情况下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部门协商拟定。另外业主缴纳了停车费后,物业公司必须履行服务合同约定的车辆管理义务,根据小区管理规定来对车辆进行管理。车辆停放在小区中,如果出现受损、被盗等问题,业主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来维护自己的?法权益。
发表于2009-03-29
 关于抽签的问题:法律也没有对加一规定。完全由方便和合理的选择方式。
 
发表于2009-03-29
 
 收停车费“许可”为先

小区物业收取业主停车费,必须先到公安机关申请“停车场许可证”,然后持证到物价局办理“停车场收费许可证”,方可收取业主的停车费。

 小区停车费收取标准
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公共性物业服务等级,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进?自评,经业主大会通过后,报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审定。

停车费标准最好在符合物价局规定标准情况下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部门协商拟定。另外业主缴纳了停车费后,物业公司必须履行服务合同约定的车辆管理义务,根据小区管理规定来对车辆进行管理。车辆停放在小区中,如果出现受损、被盗等问题,业主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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