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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这么多房拖,水平还这么烂,不嫌丢人吗

发表于2018-10-10
标签:买房 

这么多房拖,水平还这么烂,不嫌丢人吗

买房的实地去看看吧

真要是入了坑

做好长期受奸商欺压的心理准备吧

发表于2018-10-10

一副好牌被SB物业搞的这么烂,金泰地产的管理人员没点B数吗

发表于2018-10-10

金泰丽湾物业已臭名昭著。地上车位未经业主同意封闭摇号。强行在地上安装大量隔离和地桩,以妨碍消防通道为由,进行强制,威逼等恶劣手段对停在院内的业主车辆进行锁车和拖车。因为地桩事情纠纷已出现多次殴打业主事件。广大业主面对地下车位天价租金五百每月,不能接受,导致大量车辆无处可停。”目前扔未解决,小区大量车辆停在外面路边,交警周周来贴条。小区内地桩继续安装,能安装的地方都装满了。我们业主不知如何发声,让政府听见我们的声音,街道不帮助我们成立业委会,街道负责人声称自己不懂物业法。东丽区房管局人员没有帮助我们停止并拆除地桩,我们投诉无门,反馈未果。一方面是物业天价车位费,一方面是物业举报给交警来小区外道边贴条,一方面物业和街道狼狈为奸,另一方面房管局置之不理。

发表于2018-10-10

  物业公司摇号之前编造业主代表提议,886户业主同意。且不公开886户房号,业主询问也不告知,涉嫌欺诈业主。摇号过程中拒绝告知摇号地点、细则,坚决反对业主到现场监督。私自委托给房tianxia网站,以貌似公平的手腕去强占业主共有财产。

 部分摇中业主交了车位管理费,另外小区一期地上车位也被物业强行私有化,将近三年没有再分配,可谓一摇定终身。按照法律规定,该管理费收益归属业主,物业应该公告包括一期和二期地上车位收费和使用情况。



发表于2018-10-10

截止到发帖之日,物业仍然拒绝公布公共收益收入情况,并且未经业主表决挪作他用。


谎称4月已公布账目,并声明已挪用,真是无耻之极

发表于2018-10-10

东丽区房管局和华明街道办在办理金泰丽湾业委会成立过程屡次有法不依,执法犯法!

    第一次:筹备组公告阶段,筹备组人选产生违法问题

    1.关于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人员的产生,只有建房[2009]27号第十一条作出规定,原文如下:第十一条筹备组中业主代表产生,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居委会组织业主推荐。

    明确规定,没有自荐之说。

    2.关于回复所说参与筹备组人员的七项资格条件中的第三条。(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

这一项资格条件,是适用于业委会委员的法定条件。明显适用法律不当,不适于用作筹备组人员人选的资格上。

    第二次:业主大会迟迟不召开,严重超出法规所规定的时限

    筹备组公告时间是2017年12月15日到现在已经将近10个月!!

    《天津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活动规则》第十五条 筹备组应当自组成之日起30日内(成立业主代表会的60日内)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组织业主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第三次:成立业委会是政府批复同意的,为何又推翻?!筹备组负责人不执行政府的批文?!不服从上级指示?!

    拒绝召开业主大会的理由不合法

    答复说:开发商提出仍有三期在建,预计860户,总常住人口不到半数,认为现在筹建业委会没有代表性。

    依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建房[2009]274号)第十六条 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分期开发的建设项目,先期开发部分符合条件的,可以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应当根据分期开发的物业面积和进度等因素,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明确增补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办法。



都看看吧,明火执仗,无耻之极

阻挠业委会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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