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小区车位产权的归属问题
- 发表于2014-08-28
小区车位的问题
- 发表于2014-08-28
没看懂啊
- 发表于2014-08-28
这要是小区地面车位有产权吗
- 发表于2014-08-28
还有就是地下车位全都是属于人防工程,没有产权》?
- 发表于2014-08-28
搞不清楚
- 发表于2014-08-28
人防工事国家拥有产权,不得出售,在不妨碍防空功能和满足业主需要的前提下供业主使用,可以按约定收取一定费用。
- 发表于2014-08-28
只只知道有车位 但是不知道是不是地下的
小区车位的问题
没看懂啊
这要是小区地面车位有产权吗
还有就是地下车位全都是属于人防工程,没有产权》?
搞不清楚
人防工事国家拥有产权,不得出售,在不妨碍防空功能和满足业主需要的前提下供业主使用,可以按约定收取一定费用。
只只知道有车位 但是不知道是不是地下的
小区车位权属大致有三种情形:
一、开发商自己建设,拥有完全产权;
二、业主分摊建设费用,按比例共有产权;
三、按《防空法》要求在城市商品房开发中应修建的地下防空工事。
与上述三种情形相对应,
车位的处分方式也有所不同:开发商拥有完全产权的可售可租;
业主共有者,其使用方式、收费标准和收入去向由业主大会决定;
人防工事国家拥有产权,不得出售,在不妨碍防空功能和满足业主需要的前提下供业主使用,可以按约定收取一定费用。
“但实际上业主大多数并不知道这里有多少名堂。即使是完全由开发商建设的地下车库,政府或多或少都给过扶持,比如地价减免等等,一些开发商将已分摊面积的车位拿来出售,物业管理企业则利用产权不明而进行租赁创收。”知情人如是说。
你被侵权了,你知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