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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南湖红星24号开始交意向金,关于预订购房的事情给大家普及一下

发表于2014-08-22

   24号开始,南湖红星交意向金了,这意味着咱们可以开始预订购房啦。之前有朋友买房的时候关于意向金的问题跟销售有冲突,说是不给退;这次特意查了一下关于意向金的有关问题,这才了解,如果签订了预订购房协议,咱们也是有义务哒!大家在签订的时候一定要谨慎,欢迎补充,欢迎讨论~~~

签订购房预订书的注意事项:

    (一)确认开发商已经拿到预售许可证。预售合同有示范文本,但预订书条款则比较简单,有些开发商可能会在预订书中并不写明预售许可证等资质情况,从而规避有关法律规定。对此,购房者不可忽视,因为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房屋认购书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二)预订书基本条款要约定详细。尽管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预订书中必须写明哪些条款,但从法律原则上讲,既然是对买卖双方均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书,因此双方达成一致的基本内容,尤其是房屋位置、面积、单价、总价等必须约定明确,否则通过签订预订书确定买卖意向的目的就很难实现。

    (三)条款内容的约定要合法有效。尽管预订书的条款比较简单,但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并不简单,这也是为何房屋预订纠纷比较多的原因。因此,购房者和开发商在预订书中约定的条款要合法有效,如定金或订金的处理、违约金的具体数额等,这些约定如违反有关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范围,则都是无效的。

认购协议书带来最大的法律问题是:

    如果协议书签订后,购房者与开发商因故达不成商品房预售合同,所交订金是否应退回以及“订金”实质的效力。 认购协议书与正式买卖合同的关系为预约合同与本合同的关系。预约合同最突出的特征在于,它约定的是当事人为将来订立本合同而谈判的义务。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为特定行为的义务,而不是对行为结果的直接确认。认购书只给了当事人如约进行协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义务,即双方在为签订正式合同而谈判之际,须尽最大努力,确保公平的谈判,一方对另一方不得强加不合理条件,不得利用己方之地位迫使对方接受不公平内容。只有购房人如约与开发商进行了签约的洽谈,不论《商品房预售合同》最终是否签成,认购协议附加给购房人的义务即已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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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4-08-22

确实得知道点,销许什么的网上就能查呢 

发表于2014-08-22

普及一下咋的了

发表于2014-08-22

嗯,反正签合同一定要看好。。。

 

这效果图真不错,还有天鹅

发表于2014-08-22

学习了,到时候可得好好和销售谈谈

发表于2014-08-22
引用:永远福来day在2014-08-22 11:45:27写道:
2楼

确实得知道点,销许什么的网上就能查呢 

 网上应该在哪儿查?

发表于2014-08-22
引用:tree_mars在2014-08-22 11:47:34写道:
5楼

学习了,到时候可得好好和销售谈谈

 是呢 都是咱自己的权益

发表于2014-08-22
引用:fibonacci0112358在2014-08-22 11:47:14写道:
4楼

嗯,反正签合同一定要看好。。。    这效果图真不错,还有天鹅

这不是南湖的效果图么

发表于2014-08-22
引用:永远福来day在2014-08-22 11:45:27写道:
2楼

确实得知道点,销许什么的网上就能查呢 

引用:十七爷果郡王在2014-08-22 17:15:32写道:
6楼

 网上应该在哪儿查?

 记得之前咱们坛子里发过一个查销许的网站来着。。

发表于2014-08-22
引用:fibonacci0112358在2014-08-22 11:47:14写道:
4楼

嗯,反正签合同一定要看好。。。    这效果图真不错,还有天鹅

 对呀,一看才知道,原来咱们买房的还有义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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