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买房帮助】如何办理公积金委托扣划 给不了解怎么扣划公积金的邻居
- 发表于2014-06-05
前提是公积金要有钱呢
唉
- 发表于2014-06-05
不光要公积金有钱,有六个月的公积金是不能被扣划的,是以申请扣划时的缴费基数算的,不是按最先缴的
- 发表于2014-06-05
很简单啊 直接去公司对口的银行办就行了
- 发表于2014-06-05
不管你以前每个月交多少,假设你现在月薪10000,那么你每个月的缴存额是800+800=1600,那么当公积金账户余额低于9600时就不会再自动扣划了,就会全部扣还款储蓄账户内的余额。如果是夫妻双方共同还款,那么会先从主借款人公积金账户开始扣,然后扣配偶的公积金账户。
但是,如果后期选择按年扣划的话,则余额是大于100块就行。
- 发表于2014-06-05
申请按年扣划之后要想转成逐月扣划可能需要再积累够6个月的之后才能扣划。
- 发表于2014-06-05
学习啦 都没研究过呢
- 发表于2014-06-05
谢谢楼主分享啊。
- 发表于2014-06-05
这个东西不错,先搜藏了。
- 发表于2014-06-05
确实不错的
在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在该中心办理公积金贷款且贷款本息没有结清的借款人及配偶,均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委托扣划还贷。
申请办理委托扣划还贷,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在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公积金存款账户未被集中托管和冻结;
2、公积金贷款发放后,已通过与贷款行约定的银行储蓄账户还款,并经公积金管理系统成功扣划1次以上。
那么,该如何申请办理呢?
第一步:应向贷款银行提出申请,到贷款银行领取及填写《委托扣划还贷申请表》,申请时需要带上以下材料:
1、借款人和配偶身份证原件;
2、借款人留存的《借款合同》原件;
3、约定偿还贷款的银行储蓄存折(卡);
4、《委托扣划还贷申请表》。
贷款银行进行信息登记后,打印回执交申请人确认签字后,加盖公章返申请人。
第二步:与缴存银行签订授权书
申请人将登记回执交本人单位加盖公积金印鉴章,然后携本人身份证原件、登记回执,到公积金缴存银行进行公积金存款帐户信息验证,验证通过后签订《委托扣划还贷授权书》。
第三步:选择委托划扣还贷方式。
天津市委托划扣还贷有两种方式:逐月扣划还贷和逐年扣划还贷。
1、逐月扣划还贷方式,在每月20日(如遇节假日顺延)进行扣划还贷。
采取逐月扣划还贷,在签订《委托扣划还贷授权书》(或以后签定《授权变更书》)时,其公积金月缴交额6倍的金额作为公积金帐户约定保留额,剩余金额方可用于扣划;当账户金额不满足约定保留额时即暂停扣划。
所以选择逐月扣划还贷的借款人,应当关注自己每月公积金缴交情况及贷款还款情况是否正常,如果发现因公积金账户被冻结、集中托管或约定保留额不 符合要求而导致不能扣划,或者公积金存款余额不足以偿还当月应还本息时,应于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将应还款项以现金方式存入个人还贷银行储蓄账户,以避免 造成贷款逾期违约及信用不良的后果。
2、逐年扣划还贷方式,按委托人指定的每年扣划日(如遇节假日顺延)进行扣划还贷,并且第一次扣划还贷时间必须指定在该贷款发放之日起6个月后(不含第6个月)。
采取逐年扣划还贷,委托人公积金存款账户中应保留不少于100元的金额,超出金额可用于扣划还贷;当其账户少于100元时将暂停扣划。选择逐年扣划还贷的借款人,应在每年扣划还贷操作成功后,及时到贷款银行查询并打印新的月还款计划,并按照新的月还款计划继续还款。
有网友问,如果在委托划扣还贷期间需要变更或终止委托该怎么办呢?
1、如何变更?
委托人向贷款行提出申请,但申请变更时间应与上次《委托书》签定时间间隔12个月以上(不含12个月),如借款人夫妻双方均签定了《委托书》的、以先签定授权委托方的时间为准;
借款人夫妻双方均办理了委托扣划还贷的,选择委托扣划还贷方式必须保持一致,这种情况下如需变更委托扣划还贷方式,应共同提出申请;如双方有一方不能到现场办理的,可出具书面委托由配偶代办;
2、如何终止委托?
委托人向公积金缴存银行提出申请;借款人夫妻双方均签定了《委托书》的,夫妻一方可以终止本人签订的《委托书》,未终止的一方《委托书》仍然生效。在公积金贷款结清之日,其《委托书》自行终止。
其他注意事项
1、委托扣划还贷办理范围
仅限于公积金缴存和公积金贷款帐户均在天津公积金管理中心且贷款本息尚未结清的职工;
公积金存、贷款帐户不在同一公积金管理机构的,由于技术原因还无法受理(公积金贷款在市中心办理、夫妻有一方公积金在市中心缴存的,可以受理单方的扣划还贷)。
提取公积金存款归还组合贷款中的商贷或在省、省直、铁路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了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仍按原方式办理提取还贷手续。
2、在委托扣划还贷执行期间,借款人不得以其他事由提取住房公积金存款。
3、借款人由未婚变为已婚,或因再婚后配偶信息发生变化的,配偶如要求办理委托扣划还贷,借款人夫妻双方应持本人身份证、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先到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变更贷款信息后,然后再办理申请手续。如借款人不能到现场办理的,可出具书面委托由配偶代办。
4、当通过委托扣划还贷方式结清全部贷款本息后,借款人应及时前往贷款银行办理贷款结清及房屋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最后我们来回顾一下大概的流程吧:
1、咨询领表(到贷款行)。申请人到贷款银行咨询政策,并领取《委托扣划还贷须知》、《委托扣划还贷申请表》(1份)。
2、提出申请(到贷款行)。申请人携带本人和配偶身份证、银行储蓄存折(卡)、《借款合同》、《委托扣划还贷申请表》(均为原件),向贷款银行提出申请;贷款银行受理申请,进行信息登记后,打印回执交申请人。
3、单位盖章。申请人将回执交给工作单位加盖公积金印鉴章,以证明该公积金账户信息正确。
4、签订授权书(到缴存行)。单位盖章后,申请人本人及配偶携身份证原件、登记回执,分别到各自到公积金缴存银行,进行信息验证并签订《委托扣划还贷授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