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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荣翔园业主退房经历

发表于2014-07-21
我是荣翔园一期的业主,我的房子已经退了,给了主张的贷款利息,金额小于开发商承诺的补偿金额,其他没有支持,现在已经平贷了正在办理撤抵押手续,很顺利,开发商很而且很守信用。庭审中法官明确表示尚未到达交付期限,开发商尚未实际违约,不具备起诉条件,如果不调解需要等到实际违约并具备起诉条件再行起诉,另外,庭审中对于不退房的补偿问题,法院明确告诉我,按照司法解释同地段同类型房屋租金,已经有先例,开发商计算的贷款利息高于租金。大体案子就是这个结果,给大家提供个参考。
发表于2014-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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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4-07-21

写的很仔细~  不管选择退房还是继续等待都祝愿大家能有一个幸福的家园!

发表于2014-07-21

准备继续等待的亲们也不要太伤心,房子也是生活的一部分并不是全部,希望大家能有个愉快的心情!

发表于2014-07-22
引用:百分百恋人在2014-07-21 18:04:54写道:
4楼

准备继续等待的亲们也不要太伤心,房子也是生活的一部分并不是全部,希望大家能有个愉快的心情!

 嗯嗯 要是觉得继续住的也不要太悲伤

发表于2014-07-22

希望大家都能找到适合自己的居所

发表于2014-07-24

守信用就不会动不动延期,忽悠业主了!美震开发商 川正兴宜 就是个大骗子,已经没有一点信誉了,多次承诺给说法,多次过去就不理。同时严重怀疑楼主是开发商的人,是水军。法律条文就明文规定,商品房延期超过三个月,赔偿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同地段租房租金。还“庭审中法院告诉你……”?那个法官和律师都不敢这么说,都怕担责!你要说法院回避赔偿这个问题,还有点可信。让他们说出来或者写下都不可能!!! 你就编吧!骗子!

发表于2014-07-24

1、开发商当然希望大家退房,他们好去再次销售不仅价格提高了,再卖还不算延期,省去了赔偿。

2、我的钱给了你,你不给我房,那是我自己的钱被你占用了,就得给我利息。然后赔偿我的损失,给我赔偿款。

3、帖子明显是开发商的人写的,太幼稚了,有本事说就实话,这也太损你们公司形象了,可能你们根本也不在什么形象吧。

发表于2014-07-24

我想问问楼主,“……开发商很而且很守信用。”是你告他们的结果还是开发商主动的?

1,如果开发商是主动的,“很很守信用”,你为什么要告人家?说明你个人人品有问题!

2,如果开发商是被动的,是在你告他们的情况下“很很守信用”。就不是“很很守信用”,是被逼的。 你一边打人家,一边认为人家“很很守信用”!说明你脑子有问题!

3,“庭审中对于不退房的补偿问题,法院明确告诉我,按照司法解释同地段同类型房屋租金……”法院脑子有问题啊?敢在庭审中“亲口”“明确”说出与法律条文不符的话,那是落人口实,就是找死!你把法院那帮人当傻子了! 法院的人即使拿了开发商的钱,也不敢明目张胆的指鹿为马,只会暗地里运作!

综上,可以推出

1,楼主人品很次。

2,楼主脑子有问题。

3,楼主是开发商的人或者水军。

你到底是什么情况,楼主你自己选吧!

发表于2014-07-24

各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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