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2|3|4|下一页
/4页

主题:河畔馨居欺诈行为!!!

发表于2012-12-04

说给免五年的物业费,去那让签一份协议,上面声明“购买此房屋时,知晓房屋采光不足,并签下声明,今后不再向有关部门提出诉讼”。反正就是这个意思,就是东面要加盖房子了!大家千万不要签!看到这篇帖子的人,请加群47484256,共同捍卫我们的利益!此等条约千万不能签!

发表于2012-12-04

如果签了这协议,今后我们的利益将不受保护!请大家一定要团结捍卫自己的利益!

发表于2012-12-04

现在东面的楼已经有要盖的意思了,一起不签!

发表于2012-12-04

签了这个协议,就是为了5000块钱把一辈子居住在这的权益给卖了!请大家一定要理智

发表于2012-12-10

啊?怎么这样啊

发表于2012-12-10

坚决不能签

发表于2012-12-13

这突然什么话啊?如果真实这样,咱得协力起诉,本来房子朝东,采光本来不好 还要盖房子,这个绝对不能容忍

发表于2013-01-06

太缺德了

发表于2013-01-06


发表于2013-01-11

不给力啊

上一页|1|2|3|4|下一页
/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