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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天津公积金组合贷 提前还款无需再按比例执行

发表于2014-10-10
标签:住房公积金 个人住房贷款 公积金 提前还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 

各区县、委局(集团公司)、驻津单位:

  为减轻职工购房负担,满足职工的不同还款需求,现就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职工提前偿还我市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时,可以自主选择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和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部分的金额,不再要求同比例偿还。

  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他政策仍按现策执行。

  本通知自2014年10月8日起施行,2019年10月7日废止。

  2014年9月9日




发表于2014-10-10

这样压力小多了

发表于2014-10-10

不按比例还挺好的,就是不知道怎么个还法

发表于2014-10-10

无需再按比例执行了,不太明白什么意思

发表于2014-10-10

公积金政策有所调整啊

发表于2014-10-10
引用:房天下友(过客)在2014-10-10 16:48:36写道:
5楼

公积金政策有所调整啊

 往好的方向调整了,不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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