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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交房时需要办哪些手续?

发表于2014-04-02

1、 开发商取得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开发商约定的收楼时限一般在收楼通知书寄出30天内,按有关规定,如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

 

  2、购房者应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一一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同时,不要忽视对房屋产权是否清晰进行核验。

 

验收时,开发商应主动向购房者出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开发商不出示的,购房者可以拒绝验收,由开发商承担责任。

验房时可以找第三方装修平台来免费验房,比如艾逸网的公益验房活动(http://www.360aiyi.com/zt/2013/10/yfhd/?zb=2

3、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4签署房屋交接书。购房者对房屋及其产权进行检验,认为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交接书;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做好记录,要求开发商签字,直至开发商的房屋完全符合交房标准,再签署房屋交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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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4-04-03

很不幸错哦,艾逸网可以给你免费验房哦


发表于2014-06-25

大家收房验房了吗

发表于2014-07-10

是么呵呵

发表于2014-07-10

哪的都一样

发表于2014-07-10

学习一下

发表于2014-07-24

大家可以关注关注


发表于201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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