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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停车费问题,请大家关注,也请相关人员给与合理回复。

发表于2015-06-16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七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的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一、物业公司凭什么收停车费?

关于收取停车费,基本就是只有两种性质:一为土地使用费;一为保管费用;

A、土地使用费: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物业服务用房以及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包括小区的道路位置都属于全体业主,作为物业公司,你不具有权,说白了,根本就不是你的东西,你凭什么收取使用费?

B、保管费:保管费的2个原则,一是自愿 、二是签署委托保管合同。请问物业,你凭什么强迫业务委托你保管。即使让你委托保管车辆,你要承担那些责任和业务,这个是需要签订委托服务合同的。若车子在小区发生刮擦、划痕,你作为收费方,承担什么责任?提供哪些赔偿?


二、物业公司收停车费的主体有合法性吗?

物业公司是全体业主雇佣的小区服务单位,哪个部门或个人赋予你向不属于你的用地收取停车费?

A、请出示对本小区由公安机关审批的“停车场许可证”;

B、请出示你们的收费许可证:按照物业管理办法要求,你们必须出示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的许可和相关批文;

C、本小区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收取的停车费应归全体业主,请你们出示小区公共分配方案(需经全体业主同意)。


三、利用小区内部公共用地规划停车位,需要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小区规划总平面图、小区竣工交付使用社会评审报告及业主投票意见等手续。物业公司你能向业主出示国家有关部门对该小区车位的审批规划等手续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小区公用场所属于业主的共有财产,并非物业公司,未经审批物业公司更无收取停车费的权利,强行收费属于违法行为!


发表于2015-06-17

顶起来!!也没征求业主同意啊!就开始要收钱!可恨的就是就算给了钱还不一定能进小区,而且还论次收,要是中间出个门再回来就要收两次钱,要疯啊!我们自己的公摊面积,还收钱!!

发表于2015-06-17

咱们是不是可以打8890投诉呢?

发表于2015-06-17

这样!应当立即投诉!

发表于2015-06-17

应该有个稍微懂点儿的人把这些都列出来,咱们都去签字,地点小区门口,然后到物业去协商这个问题,有没有人来起这个头呢

发表于2015-06-17

顶起支持

发表于2015-06-23

发表于2015-06-24
必须顶!话说,谁有华城景苑的总群号?110告诉我有个群,但是他不知道号。。。
发表于2015-06-26

最终的办法符合各方的利益就是买车位的按物业与停车人之间商定的办,未买车位的按照就是目前相对公平的做法,就是抽签拿租车位的资格,抽签一次是周期一年,一年一抽,然后按照调整的最新天津市商品住宅物业管理小区机动车存车费收费标准收费。说白了,就跟买房子摇号一样,不管你多少人,就200个车位,打算租车位的,认可管理收费的业主可以通过摇号来租赁车位,不同意物业管理收费标准或者没摇上的,只能停在小区外面!就这么简单,跟买房一样!

再有与物业协商再找居委会共同到区交管支队的秩序科把小区门口的两侧道路申请停车区域,每年交给支队一定的费用,车场交给物业管理,也可以缓解一部分停车位。

这个事不能片面的归咎一方的过错,业主也要好好学习有关法律和地方法规条例,也希望物业同行们,多考虑换位思考,物业工作的宗旨是人性化管理,急人所急,想人所想。


发表于2015-06-26
引用:soufunwa624235在2015-06-24 04:54:50写道:
8楼

必须顶!话说,谁有华城景苑的总群号?110告诉我有个群,但是他不知道号。。。

 你还没加群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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