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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华城景苑绑定车位不但质量极差,而且是明令禁止的,被强迫购买者抓紧要求退款

发表于2015-02-27

网友留言城建 投诉】华城景苑 三期 大户型“绑定车位”网友:匿名网友 (218.69.0.*)     2013-09-11 11:44    已回复

华城景苑三期即将于这金秋九月在期盼中迎来开盘之日,依托区域情结,绝对是个可喜可贺的事情:但是。。。。。。
房子和车位能否捆绑强行出售?这样合法吗?我认为这与全国现在加强保障住房政策严重违背,无视本市《关于严格限价商品住房销售管理的通知》和6月28日市国土房管局召开严格限价商品房销 售管理工作会的有关精神要求。
  据售楼人员说华城景苑三期大户型要绑定车位,车位至少8万,原先是5万。一下子让我不再淡定了。原本准备刚刚好的首付款已经不够了。而且车位款不算在总房价里面,是单项付款的。又而且以后车位管理费每月还不少钱。哎。。。让人情何以堪啊。

质疑:有资格申请限价房的应该是中低收入者,怎么有能力买8万元的车位呢?换句话,既然能买得起8万元的车位,那么是否还有资格申请限价房呢?
其做法若不加以制止,将会给我市保障住房造成很坏的影响,请领导能够进行调查处理。多谢!
  其实希望这个车位是以后面向业主自主选择的,可以买卖,可以租赁,感觉那样会比较好。综合考虑,我原本坚持的决定一再犹豫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市国土房管局回复时间:2013-10-29 15:05

市国土房管局回复:感谢您留言。经我局住房保障办调查了解,为确保限价商品住房公开、公平销售,华城景苑三期限价商品住房抽号过程,由公证处人员全程监督,销售过程中确有引导百姓购买车位的现象存在,但最终车位的购买均是采取自愿购买的原则。    根据您反映情况,住房保障办向开发企业送达了《关于严禁限价商品住房项目捆绑车位的函》,明确开发企业应结合享受限价商品住房群体实际需要,拟定合理销售方案,遵循自愿购买车位原则,妥善处理,严禁销售房屋和配套车位捆绑问题。

 

发表于2015-02-27

大家投诉吧,这都说明了是禁止的,还有啥可怕的

发表于2015-02-27

2013年10月的事情现在还在墨迹!!!

发表于2015-02-27

我还想买限价房呢……这情况,不敢买了

发表于2015-02-27

这是投诉无门么

发表于2015-02-27

不干实事的……

发表于2015-02-27

咱们就得联合起来才行,要不然不被重视!!

发表于2015-02-27

这都什么破玩意

发表于2015-02-27

我们就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限价房管理太不严格了

发表于2015-02-27

谢谢站长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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