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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振业不按规定时间办理房产证业主可以得到索赔!

发表于2014-05-19

到目前为止关于办理房产证的事情振业还是继续推脱且没有明确答复,而且回复态度蛮横声称不满意他们的答复可以去法院起诉!这种不负责任的态度实在让人无法接受,最近几天查阅了天津市关于办理产权证的相关法律法规得知开发商办理产权证是有时限限制的,即便对薄公堂业主索赔也是有依据可循的!


关于《天津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的内容(摘录如下):

第三章 房屋权登记
第一节 初始登记
第二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开发建设的商品房竣工验收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房屋权初始登记,并将登记结果及时通知购房人。


首先振业已经违反了该项规定,我们收房时间是2013年10月25日,那么振业应该在2013年11月25日之前就该申请办理初始登记,但振业到目前为止仍未办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按期申请房屋权初始登记的,由市房地产管理局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给房屋权利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以上就是走法律程序的依据,如果近期振业还未就办理房产证的事情给出明确答复我们只能拿起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了!!


发表于2014-05-20

强烈谴责振业城中央物业违反规定

发表于2014-05-20

怎么回事啊!还没法办

发表于2014-05-20

最近给地产公司打电话都没人接了难道是携款潜逃?从房子的质量物业管理到房产证办理等事件来看这个公司不靠谱,真不该在这里买房倒霉透了!

发表于2014-05-20

很难索赔吧

发表于2014-05-20

走我们去索赔吧

发表于2014-05-20

得团结他们一起去

发表于2014-05-20

不可能的,他们那么狡猾

发表于2014-05-20
引用:塔图塔在2014-05-20 10:42:55写道:
8楼

不可能的,他们那么狡猾

 狡猾也要跟他们斗

发表于2014-05-20
引用:搜房网友(过客)在2014-05-20 10:18:36写道:
4楼

最近给地产公司打电话都没人接了难道是携款潜逃?从房子的质量物业管理到房产证办理等事件来看这个公司不靠谱,真不该在这里买房倒霉透了!

 这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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