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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公积金缴存额下月上调 基数从最低1310元提到1500元

发表于2013-06-09

经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市政府批准,2013年7月1日起,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例行调整。与去年相比,缴存基数从最低1310元提高到1500元,最高上限从14508元提高到16350元。 

据悉,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11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调整为2012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本市现行最低月工资标准(1500元),不得超过本市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16350元)。

本次调整后,本市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保持不变,仍为各11%。符合条件的单位可申请提高、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比例为15%,最低比例为5%。亏损企业可申请降低比例和缓缴。

单位申请提高、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须经本单位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工会)讨论同意,并在办理缴存额调整手续前,持相关资料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或管理部办理申请手续。

2013年度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工作自6月17日开始办理。市民如想了解具体的文件、业务办理流程、要件,可登录本市住房公积金互联网站(www.zfgjj.cn)、手机网站(wap.zfgjj.cn)查询,或者拨打住房公积金客服热线12329咨询。最新政策、资讯请关注市公积金官方微博“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发布”。

 

发表于2013-06-09

算是好事吧应该 

 

发表于2013-06-25

具体从那天开始呀

发表于2013-07-04

要多扣钱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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