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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媒体爆料红星美凯龙天津商业地产项目涉嫌违规

发表于2010-03-15

中国企业新闻网杭州频道: 红星美凯龙天津商业地产项目座落于天津市河东区津滨大道南侧,东至东兴立交桥,南至新阔路,西至规划路,北至津滨大道。总占地面积160,376.7平方米 ,总建筑规模约91万平方米,该地开发性质是商业金融业及其他公共设施。

上述土地最早是以天津市国土局以[津东滨(挂)2007-180]国有土地形式公开挂牌交易。于2008年1月津东滨(挂)2007-180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完成。土地总面积为160376.7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业金融业、其它公共设施,规划总建筑面积不大于550000平方米。

2009年12月29日“劝业..红星美凯龙”项目中的一个单项“红星商业广场”项目举办了一个开工典礼。15万红星商业广场项目是以经营家居卖场为主业,集百货娱乐的复合商业建筑。

地处天津市河东区津滨大道南侧目前以“劝业.红星美凯龙商业广场” 开发的项目有着诸多违法、违规事实。

1、 项目开工时间违规

2009年12月29日“劝业.红星美凯龙商业广场”子项目,“红星商业广场”项目在没有办理任何开工手续的情况下急匆匆进行了开工典礼。其中的违法、违规的事实是:一、没有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二、没有办理建设工程中的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三、在没有办理完建设工程中必需办理的各项相关程序就违法施工。

这个开工时间使本将要超过(2008年1月28日起始)二年就要收回的土地以不合法的方式继续占用(参看 天津市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办法 (津政发〔2003〕051号))。二年土地闲置使原来的所有者损失巨大,而二年没有开发就不是社会财富的巨大损失吗?每次看到这么一大块空地在闲置我们市民都非常心痛,这个财富是我们天津人的财富,政府是守夜人,让这块我们家园的土地早日结出财富果实是我们市民对政府的期盼。如果谁拿着地不开发就是浪费社会资源,就应当收回重新寻找能早日开发的投资人,而不能姑息。现在的开工典礼是在嘛手续没有的情况下举办的,应当视为无效。该土地应当重新走招、拍、挂出售。

2、 开工面积不足违规

2009年12月29日“红星商业广场”项目在没有办理任何开工手续的情况下开工了;尽管如此开工该项目仍然违反了我们天津市政府的《天津市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办法》中的,第八章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中(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的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投资总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视为未开发)情况。在“红星商业广场”开工典礼上,对外宣布为项目总占地300余亩,总建筑规模约90万平米。就是以[津东滨(挂)2007-180]国有土地出让公告的规划总建筑面积不大于550000平方米计算。“红星商业广场”开工面积150000平方米也没有达到天津市动工开发面积必须达到的三分之一建筑面积的要求(55/3=17万)。因此应当视为该项目仍然没有达到开工要求,根据《天津市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办法》的规定应当依法收回该地块土地。

3、 规划公告的开发面积与实际开发面积差距巨大,公告与实际执行不相符。

2008年1月津东滨(挂)2007-180号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完成。土地总面积为160376.7平方米(240.81亩),规划总建筑面积不大于550000平方米。然而,2009年12月29日从该项目传出的信息是项目总占地300余亩,总建筑规模约90万平米。从240.81亩变身到300余亩;从55万平方规划面积平添到90万平方建筑面积,差距将近一倍。公示内容和实际差距如此之大,其公示的当时情况应当必须重新审视。而且进行重新公告发布,信息全面的项目信息也是合理的程序。只有这样才能让更多适合此项目的竞买人参加,也让我们普通市民能了解到政府的实际规划和具体工作。

4、 项目开工不附和市建设法规

项目的开工建设必须办理相关手续,这是规范建筑市场的必要手段。本市对建筑开工项目也有一套全面完整的程序。如必须完成: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等等程序,才能进行项目的开工建设。可是“劝业.红星美凯龙商业广场”项目在上面程序没有走的情况下就开工建设。是对市建设法规的践踏,应当及于纠正。并且立刻勒令没有办理任何上述手续的该项目停止施工。

就上述.红星美凯龙项目存在的诸多违法、违规现实。我们可以再次看清,红星美凯龙经常使用的违法、违规手段从事商业地产开发过程。红星美凯龙常常触犯地产红线图、政策高压线搞商业地方开发,必然会自毁其身。

来源:中国企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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