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交换是否需要缴纳契税?
【发布日期】: 2012年12月04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网
问:房屋交换是否需要缴纳契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税款。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之间相互交换,按照前款征税。
http://www.tjsat.gov.cn/dl/0200/020006/20121204151320125.shtml
房屋交换是否需要缴纳契税?
【发布日期】: 2012年12月04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网
问:房屋交换是否需要缴纳契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税款。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之间相互交换,按照前款征税。
http://www.tjsat.gov.cn/dl/0200/020006/2012120415132012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