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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请河东区建委正确处理与欣荣嘉园的津东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关系,帮助欣荣嘉园小区建立业主委员会的请求。

发表于2010-05-23
请河东区建委正确处理与欣荣嘉园的津东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关系,帮助欣荣嘉园小区建立业主委员会的请求。
 
河东区建委:
目前在欣荣嘉园的津东物业管理公司既不是由原工程建设单位指定的前期物业管理单位,也不是经业主聘用的物业公司,由于他们的特殊地位,在物业管理服务上,不按有关的管理规定办事,严重损害了业主的利益,使物业与业主的矛盾日益尖锐,已有群体事件一触即发的气势。
最近他们不经产权所有人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在小区内用突击施工的办法,垒砌一道围墙,企图把小区内已交付业主使用的一个配套设施健身场地切割出去,既破坏了小区设施的完整性,目前使小区连一个倒脏土的地方都没有了,又直接损害了业主的切身利益,造成了全体业主群起而抵制。又如小区内的机动车存放本来场地比较宽敞,不存在问题。最近他们为了多收费,划成车位,装上固定的车锁,强迫业主租用交费。又遭到大部分业主的抵制。当业主向他们提出,按照天津市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小区内的车辆管理本来就是物业管理工作的本分。因为业主在每月交纳的物业管理费中已包括车辆管理的费用。如天津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对收费服务的内容要求中明确规定,物业应该“对出入小区的机动车辆进行引导,行驶有序并停放在指定位置”,收费管理办法十四条还专门规定“物业已收取管理服务费的不得再向业主重复收取性质或内容相同的费用”。当业主向他们提出重复收取车辆停车费不合法时,他们的负责人说:“全国不合法的事多啦,那能都合法的啊!”一副蛮不讲理的态度。
由于他们的特殊身份,在工作上都不按规定办事,自行其事。到目前故意不积极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不与业主建立任何服务关系,不公开服务的标准和要求,不公布他们财务状况,不按收费的标准和要求提供服务,小区环境越来越差,安全得不到保证,被偷自行车甚至老年人专用三轮车的现象不断发生,但对这种状况业主没有正当发表意见的渠道,使小区处于严重的无政府状态,存在着严重的不稳定隐患,严重影响着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
因此,我们呼吁区建委出面对我小区的管理上进行一次清理整顿,帮助建立小区业主委员会,建立正常的管理秩序,并正确处理好与津东物业管理公司的关系,使广大业主能正常行使自己的正当权利。在公开公正平等的基础上,处理好业主与物业公司的关系,以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欣荣嘉园部分业主
发表于2010-05-24
楼主说得太好了,坚决支持
发表于2010-05-31
发表于2010-07-22
发表于2010-07-25
引用:我不告诉你290 在2010-7-22 19:37:05写道:原帖
  
 
 没水平!!!!!!!   请你多为小区论坛做点有水平的事。欣荣嘉园业主都看着你那。不要辜负网站给你的版主权利。
发表于2010-12-07

顶起来啦

发表于2011-01-24
抵制物业乱收费。
发表于2011-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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