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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房天下论坛·商家手册】关于广告商家的约束及处理措施!

发表于2010-07-14

鉴于近日商家愈加活跃,特颁布《关于广告商家的约束及处理措施》,具体条款如下,即日生效:

 

1. 商家可以参与正常的生活、娱乐、装修等各类话题讨论;但言论不可涉及商家名称或联系方式

2. 严禁商家以“回帖”或者“站短”方式向其他业主强行宣传产品。

3. 商家一律把各类广告发到“广告专区”,严禁发在主论坛。

4. 严禁商家用马甲形式发表“商业性引导话题”,例如“XX产品性能如何,在何处购买”

任何商家如违反上述规定:

若初犯并情节较轻,首先给予警告。

若情节严重,第一次删id,第二次封ip

 

希望商家自重,维护良好论坛秩序,珍惜个人声誉。

请各位不要挑战规则,不要试图发违规信息。

已阅读本帖的商家,欢迎跟帖留言,提出宝贵意见!

发表于2010-07-15
发表于2010-07-15
引用:我爱福城 在2010-7-15 22:10:10写道:原帖
  
 
 
发表于2010-07-15
发表于2010-07-15
引用:房天下友(过客) 在2010-7-15 22:12:13写道:原帖
 
 
 
发表于2010-07-22
发表于2010-07-22
引用:房天下友(过客) 在2010-7-15 22:13:48写道:原帖
 
 
发表于2010-07-22
引用:我爱福城 在2010-7-15 22:10:10写道:原帖
  
 
 我也来支持一下
发表于2010-07-22
引用:房天下友(过客) 在2010-7-15 22:12:13写道:原帖
 
 
 
发表于2010-07-22
引用:房天下友(过客) 在2010-7-15 22:15:04写道:原帖
 
 
 发个表情不是好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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