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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住房功能细分术语

发表于2007-11-22
居住空间 

系指卧室、起居室(厅)的使用空间。
发表于2007-11-22
供居住者睡眠、休息的空间。
发表于2007-11-22
供居住者会客、娱乐、团聚等活动的空间。
发表于2007-11-22
供居住者进行炊事活动的空间。
发表于2007-11-22
供居住者进行便溺、洗浴、盥洗等活动的空间。
发表于2007-11-22
房间实际能使用的面积,不包括墙、柱等结构构造和保温层的面积。
发表于2007-11-22
按不同使用面积、居住空间组成的成套住宅类型。
发表于2007-11-22
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也就是一层房屋的高度。在1987年发布的《住宅建筑模数协调标准》中,明确规定了砖混结构住宅建筑层高采用的参数为:2.6米、2.7米、2.8米。
发表于2007-11-22
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净高和层高的关系可以用公式来表示:净高=层高-楼板厚度。即层高和楼板厚度的差叫“净高”。
发表于2007-11-22
住宅的开间就是住宅的宽度。在1987年颁布的《住宅建筑模数协调标准》中,对住宅的开间在设计上有严格的规定。砖混结构住宅建筑的开间常采用下列参数:2.1米、2.4米、2.7米、3.0米、3.3米、3.6米、3.9米、4.2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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