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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强烈要求康馨物业公示并分配广告和地上停车位收入

发表于2011-07-31
小区电梯间的镜框广告以及出让给联华停车场的地上停车位都是收费的,但这些属于业主公摊面积的收益,不仅康馨物业公司未公示,业主也未从中得到实惠,这些收入基本都进了物业公司的腰包。

 《物权法》对这些公共建筑的所有权作了明确规定,这些收入应该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业主委员会应团结全体业主要求物业公司向业主公开小区公共部分收益情况的同时,按照合理比例将小区公共资源收入分配给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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