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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对原主任社区主任表态

发表于2012-11-20
社区主任在2012年11月17日晚7时小区物业工作会中,表态对原主任所讲的“对她以书面提出辞职,在所辖小区内公告后社区继续支持任命她仍是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的讲法驳回;宣布按条例规定社区与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关系是指导监督关系!非领导关系,不存在支持任命的职责。
发表于2012-11-21
发表于2012-11-21
她己无权代表业主,因已完成辞职程序!!!!岀买业主还有多大脸!!
发表于2012-11-27
发表于2012-11-27

这种人从骨子里就有一种“温”!就善骗,说瞎话比实话还流,干对不起人的事就两个字皮厚!真不知社区主任眼神,现小区一半业主己知现在的情况,看一看这些人还跳什么午曲。真够厚!

发表于2012-11-27

民徳安物业讲现小区有群租50户。业主委出卖业主利益的人也唱讲50户。看实际调査11月22日至26日小区7个门栋实际群租户数(不含其它出租用途户):76门25户、77门11户、78门11户、79门7户、80门9户、81门7户、82门8户、合计78户。注:有些群租户门贴被撕无法确定。请热心于您物产价值的业主到76门一观当然76门是关系户房有它的特殊性,一看到了另一境地,真是闹心一般人根本不能呆。竟有人违业主意违合同之约大称物业管的好!群租加倍交给物业费,业主因故因群租侵害拒交物业费,谁来维护业主权益,迭岀的人变性了业主还能相信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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