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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同方花园一期商品(危改)住宅销售价格的通知 ,我们有人多花钱了

发表于2010-11-11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同方花园一期商品(危改)住宅销售价格的通知 document.write (''页面功能 【字体:】【打印】【关闭】'');页面功能 【字体:】【打印】【关闭】发文单位:天津市物价局文    号:津价房地[2006]141号 发布日期:2006-6-9执行日期:2006-6-9

天津世茂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同方花园小区危改计划住宅销售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天津市商品住宅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你公司在和平区多伦道与华安大街交口西北侧承建的同方花园小区一期2、3、10号楼33037.11建筑平方米框剪结构住房的销售价格为政府指导价。经审核,你公司可按平均每平方米不超过5980元自行安排楼层、朝向差价。但平均销售价格不得超过上述审批价格。

以上住房具体销售价格应在销售场所实行明码标价。在标示的售房价格之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国家规定的代收代缴税费除外)。

天津市物价局
二OO六年六月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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