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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注近日小区业委会行动之留爪帖

发表于2011-08-23

    把一不留神洋洋洒洒的发的帖子,留个爪印,静观后事如何。

     本人之观念:

     1、物业费不缴,只会造成恶性循环;

    2、 物业一定要监督,业委会一样也要接受监督;

    3、用客观理智的态度看待事情,不人云亦云,也不顺波逐流;

    4、我管不了别人,起码先管好自己。我不乱停车,我不乱扔垃圾,

我们家不在公共走道堆积杂物,我不养宠物,朋友带狗狗来玩时,我也

会提醒他进出拴好狗绳、及时的捡粪便,我按时缴费,每次我都会向物

业索要,发现楼道里的灯和公共部位坏了,我一定会不怕麻烦的向

物业投诉直至他们来换和修好。

    5、我胆子小,怕麻烦,我只是一个普通人,居住在这个小区,我只

希望能和家人每天平安的生活,有个安静安全的环境,小朋友能有一个

玩的地方,邻里之间进出门能友好的打个招呼,有点什么事情,打个电

话到物业或者敲开邻居家的门能够帮上忙。

    6、我害怕争吵和计较利益,我相信,如果人人都多想着些付出,少

想些要得到回报,别都总想着做个什么头儿,当个什么长儿,先把自己

做好,都会清净很多。

    7、我害怕不知情的变动,因为有太多的未知,在不清楚的情况下,

我情愿相信目前能看得见,摸得着得,除非让我相信,改变,确实能更

好,但是,改变,不是单方面就能做到的,业主和物业,都需要努力。

         今日话多了,也是因其它事情无法表达情绪,正好利用了小区里

这个小小事件。

发表于2011-08-23
原帖:http://tjbbs.fang.com/1110103843~-1~203/88534693_88534693_2.htm
 
 
引用:佳艳锴2010 在2011-8-22 22:26:44写道:原帖
 绝对应该交~肯定的,但是要交的合法,交的合理。爱家物业没有和业主签订服务合同,你交钱等于赠予。至于爱家物业的服务那就看,人家心气了。呵呵~
 

 没有签订合同,但在未有新的物业公司进驻前,叫事实合同;

 至于我一直交物业费的,查过法律条文也咨询过法律顾问,是合法有效的,不管换哪个物业公司,我交过,不用再交。没有“赠予”一说。请问,做为版主,您的话应该会引起比较大的反响,那可不可以把您说的所谓“爱家物业没有和业主签订服务合同,你交钱等于赠予”的依据拿出来?

 

发表于2011-08-23
 事实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合同当事人之间通过一定的适法的事实行为成立的债权债务关系。与传统合意合同相比较,事实合同的主要特征是:一是事实合同因事实行为而成立,没有经历“要约─承诺”的过程,因而事实合同的救济基础是事实合致,而不是意思合致;二是事实合同的效力适用合意合同之法律规定,并没有对合同法中关于合同效力的规定作出修改;三是事实合同在客观上构成一种法定的债权债务关系 。
当然,在大陆不怎么承认这种观点。
我说的地方确有不准确之处,对于“赠予”一词确有不妥不准确,我所说的“赠予”并不是专用的法律词汇,指的是交了物业费....
 

 我只想问,如果我不提问,您会这么解释吗?

 业委会,在中国,和做公益事业也差不多吧,看看的中国公益事业吧、

 热情,热忱,都是好词儿好事儿,可惜,常常被利用。

发表于2011-08-24
发表于2011-08-24
引用:搜房网友(过客) 在2011-8-24 8:47:27写道:原帖
  
 

 说的好!我绝对的支持~

      非常有见地,我虽然不是业委会成员。但是,我想平您的水平可以参与到业委会来,给全小区的业主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业委会的成员普遍老龄化,真诚的希望你的加入~

发表于2011-08-24
发表于2011-08-24
原帖地址:http://tjbbs.fang.com/1110103843~-1~203/89364978_89493734_4.htm#g89493734
 
引用:佳艳锴2010 在2011-8-23 21:17:46写道:原帖
 我并不是业委会的成员,只是参与过业委会的组织活动。每周定期的和业委会的主任进行沟通,及时的在网上发布公告。你有什么异议可以提出,如果你对业委会有什么不满意,我可以帮你联系和业委会的成员进行面的谈话,或者你工作忙,可以继续在网上发帖,发表你的建议。我相信你是个好业主,是为了居住环境更好,我们都是一个初衷。
至于你说的(“现在业委会成员除了业委会几个人知道,想问问还有几个业主知道?据说现在的业委会主任根本都不是我们小区业主,那不是业主,代表的是我们业主的利益吗?据说物业室里有个锦旗就是我们现在的业主委员会主任他们家....
 
 

       本来看了版主回复32楼的在34楼的发言,已经不想说话了。这里是不能有一点不同的声音吗?

       老实话,昨天本来准备用QQ群里和注册的真实ID发言的,但最终还是放弃了。理由本人已在昨天发言的帖子里说明。信不信由你,反正我说了。

       发贴前就预料,发言后证实。

      如果提出反对的声音,肯定是会被质疑,还好,我提的还算并非反对意见,只是发表了下个人观念和个人了解的情况。

       既然版主提了问题,那我也不回避的回复如下:

 第一、业委会成立在小区里征集过签名一共700多名业主的亲自签名,你知情吗?参与了吗?可能忙你没参加,但是你不能说其他的业主不知情。现在业主支持成立业委会的签名在物管办保存,有证可查。

       答: 关于业委会成立,征集签名的事情,我昨天已在回您的帖子里说得清楚了,我知道这个事情,我在家,我开门了,有大妈来征集我的意见了,但我没有签,理由很简单,我并不知道,也不了解,更不认识被推举的人是从何而来,他们的身份资格如何确定的,我不清楚。

        既然版主问了,我也百度了一下,简单的讲,程序是:1、全体业主按比例推选业主代表;2、业主代表推选业主委员会成员;3、业主委员会成员代表业主行使权利。

       所以依版主所说“是全体业主选出来的”,那我至少想说的是,我不是在全体业主选出来的候选人里来确定我愿意投谁的票。

         起码我在被征集意见的时候,是告知的我就是这么几个人,而我还没看清各位姓什名谁,大妈就热情的说:“你同意吧!”

         但是,很不好意思的是,我选择了放弃,我婉拒了大妈殷切眼光中那个希望我签“同意”二字的笔。

        或者,版主认为,这样我就叫知情了,或者是您认为,签了名业主就算是叫“知情”了?

       第二、你知道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当选资格吗?本小区的业主的法定监护人和直系亲属也可以担任业委会委员的,具备参选资格。

       关于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当选资格,我确实在此事之前也不知道,不了解,但是好在有万能的百度,至于做为版主您,我相信您比我了解的更清楚,法定监护人和配偶可以担任业委会委员,但不可以担任业委会的主任,还有一条就是不交物业费的也不能做为业委会成员

       至于现在的业委会成员是否都符合上述条件,我确实不知道,因为我也一直都不知道业委会成员组成都是哪些人,至于业委会主任是不是业主,是不是有公章,他怎么拿到的公章,求证的人应该不是我,我只是把听到的疑问提了出来,如何证实我没有途径。

       请不要来攻击我,说我把没求证的事情拿出来说,我再次申明,我只是说出我的看法提出我的疑问,希望找到求证的方法和途径。

       顺便回复一句32楼的,我是个普通业主,但普通业主就没有了解事实真象的权利和途径吗?难道在区区一个小区里,也要进入到权力机构的高层才有可能知道真象是什么吗?

       适当的时候,我可以公布我的QQ群号码和论坛ID,也敢说出我的门牌号码,甚至我还可以拿出当时上我家让我签名,我没签留下的那张纸。

       第三、你这个据说的锦旗是据谁说的?物业经理?这样的内幕消息都和你说?他为什么不和别的业主说呢?

       版主你自己发的帖,告诉我们不要轻信物业上门的访问,不好意思,我是个不太轻易听别人话的人,确实物业闵经理上门访谈过了,估计是我一直都交物业费的,认为我会是支持物业工作的吧。当然,我也没有对他拒之门外,而是和他耐心的聊了会儿,只是凭个人感觉,觉得这个物业经理比之前那个实在。

       之前那个姓薛的在我家跑水的时候,去找过去,一直推三阻四,被我投诉到他们集团公司后,问题是解决了,但原来的物业经理给一直给我留下的印象的差。

       和闵经理聊,觉得他是个比较絮叨的人,只要你愿意,他是什么都会说给你听。至于锦旗,客服的大门天天开着,版主去看看不就知道了,您对主任的情况总比我了解得清楚吧。

       第四、你觉得爱家物业有那些地方改善了?说出来晒晒,让大家心里明白。

        改善的地方,可能我说出来大家觉得不值得一提,可能我真的只关心自己小家的好坏,没考虑大环境。

        前面提过了一个,就是让我觉得现在物业管不管得好,至少我觉得有地方可以找的,就是家里跑水,原来的物业啥都不管,就让我去找开发商,踢皮球,最后我投诉到上海,解决了。起码我心里觉得真有什么事情了,我还是相信能找到投诉的地方的,至少我打电话到上海的时候,接我电话的人都还是客客气气的。

         以前我家每次交完物业费去换,每次都要拖很长的时间,而且定好的日子还常常让我跑几趟,最近一次来收费的时候,我提了这个问题,跟我说,如果是去物业交,直接可以打,如果上门交的,先给收据,他们打的人上班时间随时可以去换。这次我是办车位的时候,一块去交的,当时给的我。

       说到车位,我想把车停到离家楼栋近的地方,说是要找经理安排,之前的物业经理暗示要我给点好处,后来知道我是都要正规的票据,就一直找借口不给我安排。现在我们家两个车,一个地上,一个地下,直接去物业办的手续,开的卡,我提出想找个合适点的位置,也尽可以能帮我安排了,就是个办事人员给我安排了。但是不太满意的是,最近门岗和地下的杠都没有使用,又有一些闲车乱放,问保安说是修配件去了,要寄到上海去换。希望尽快换好。加强一下车辆停放的管理。

       我们楼里的保洁一直不错,就是维修的反应速度慢了点。

      另外说说不太满意的地方,就是家里老人反应带小孩子下去玩,总有外面小区的人带小孩进来,一是乱,二是脏。这个希望物业能加强管理。

      我只想客观的说我的想法,我并不是认为现在物业做得有多好,我一直发帖的观念,就是想说,换物业,并不能解决的问题,如果确实都觉得要换,那大家更应该理性思考怎么才能把小区搞好,换更要慎重,别换了一个,更不如前一个。至于我的这个想法,在我昨天发的帖子里已经说明。

         还是一句话,我不能左右别人,我只能先做好自己。

         请版主指正。

发表于2011-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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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1-08-24

世间万事,总有正反两面,有人支持,就会有人反对。这无可厚非,楼主发表自己的看法,很好、很正确,论坛嘛,就是要大家愉快交流的地方,只要是为了咱们爱家的明天,说什么都不为过。当然楼主所说什么公布自己的QQ啊,门牌号来证明什么,我觉得倒没必要,网络嘛,有几个公布自己真实身份的。所以,我不需要知道你是谁,只需要你知道我是谁,就够了。

希望楼主不要误会咱们论坛不允许出现什么反对的声音,还是那种话,有支持就有反对。只要本着网络发言的基本准则就行,说白了,就是不反动、不进行人身攻击、不骂街,其他的说什么话都可以。

欢迎你继续关注论坛,关注咱们共同的爱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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