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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维修小区监控设备该不该动用公共维修基金 ?

发表于2012-04-06

  近日我小区物业就维护新天地家园监控设施申请使用公共维修基金一事征集1812户业主的签名。计划按每平米12多元分摊,三分之二业主签名即可实施,从业主基金账户中扣除。大家觉得维修小区监控设备该不该动用公共维修基金?

  我认为物业管理公司此举缺乏依据。我认为包括监控在内的公共区域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及保养方面的费用,应该由物业管理公司全额支付,并同时定期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等账目,接受全体业主的质询和审计。

  物业管理服务事项主要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房屋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满以后的维修责任,按照下列规定承担:房屋的外墙面、楼梯间、通道、屋面、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压水泵、机电设备、共用天线、消防设施等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由物业管理企业根据合同的约定定期维修养护。

  我认为,物业费用包含保安、保洁费用,而监控设备是物业公司为管理活动能顺利进行使用的设备,费用应该由物业公司承担,从物业管理费中出。

此外,我认为,物业公司支付包括监控在内的公共区域设施的维护费用,并不增加物业的管理支出,因为物业公司利用小区公共区域设置广告、出租车位、出租其它等等的收益部分完全可以用于支付部分设施设备的维护费用。

  利用物业设置广告等经营性设施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委员会的书面同意后,由物业管理企业向有关部门办理报批手续。经批准设置的经营性设施的收益,在扣除物业管理企业代办费用后,应当将收益的30%用于补贴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收益的70%纳入维修基金。

物业管理企业承担下列义务:定期公布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和使用维修基金的收支账目,接受质询和审计;

  综上所述,我认为包括监控在内的公共区域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及保养方面的费用,应该由物业管理公司全额支付,并同时定期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等账目,接受全体业主的质询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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