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2|下一页
/2页

主题:水畔花园小区供热纠纷官司结束通告

发表于2010-04-24
   水畔花园小区供热纠纷官司结束通告
尊敬的小区业主:
   
历时近2年的水畔花园小区供热纠纷官司于近期结束,高院审查结论是维持原判。从法律角度,一中院的判决(去年已在小区论坛公布)是终审判决,已经生效。如果没有重大证据突破,高院审查不会推翻原判决。为了创建和谐社会,各级法院观点是一致的,说在我小区供热站变更事件上,亿城地产不具有主观故意性,违约是由于外部原因造成,亿城地产在此事件中也是受害者,它也没有能力改变现状。对业主的索赔诉求,法院认为缺乏依据,不予支持。
   
我们的法律维权之路已走到尽头,没有取得预期的结果。我和老来对此表示歉意,我俩事先都没有过诉讼经验,对事态发展估计不足,且没有能力影响事态进程,只能被动地走到今天这一步。浪费了大家的感情,辜负了大家的期望。
    为此我和老来商议后决定,全额退还大家的打官司赞助款,相关花费由我和老来负担。
退款时间暂定为5月份一个月,我俩将利用五一假期和随后几个周末,在小区门口集中办理清退事宜,请捐款业主持原收条前来办理退款,请大家配合支持我俩尽快完成退款事宜,以减少守候时间。届时个别不在小区的业主,可以在5月份的晚上6-9点电话与我联系(收条上有电话号码),在小区内单独退款。
    我俩感谢大家的信任和支持,希望支持我俩在打官司一事上,做到善始善终。未来小区内公共事务,有用得着我俩的,我俩将一如既往,不遗余力,共创美好家园。
                                                         
2010-4-24

发表于2010-04-24
发表于2010-04-24
官司输了不要紧,责任费用不能全由二位来承担,这样不公平。事情是大家的,应该大家共同承担。这么长时间以来,感谢二位为大家奔波与操劳。真诚感谢二位的付出。
发表于2010-04-25

不光不要求退钱,下次再有事我们还交,大家的事怎么能让你们两位破费呢!坚决不接受退钱

发表于2010-04-26
发表于2010-04-27
发表于2010-04-30
谢谢两位长期以来为小区的业主作出的贡献,官司虽没打赢,主要原因很多,感谢两位,你们辛苦了,钱我们不能要,官司是大家的应共同负担。
发表于2010-04-30
怎么能说退钱呢?两位操心受累的,打官司也花钱了啊,我能理解。。。前面几位说的对,还得辛苦二位成立业主委员会呢
发表于2010-05-07
事是我们大家的,你们辛苦了,不同意退钱。
发表于2010-08-10
上一页|1|2|下一页
/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