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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天津指路标志将统一为方形蓝底白字

发表于2011-04-11
为进一步规范天津市城市道路交通指引标志、交通安全宣传标志的建设,不断完善城市交通服务,构建良好的城市交通环境,改善城市道路通行条件。天津市有关部门组织制定了《天津市城市道路交通指引标志设置规范》强制性地方标准,并向社会公示。根据《规范》,天津市指路标志的形状将统一为方形,设计为蓝底白字,采用白色边框。

标志示例

交通指引标志按用途分为指路标志、路口单位指示牌、交通安全宣传标志。指引标志一般情况下应设在道路行进方向右侧或车行道上方;也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在左侧,或左右两侧同时设置。标志边框的颜色与字符颜色一致;标志衬边颜色与标志底色一致。道路交通标志的字符应规范、正确、工整。按从左至右、从上至下顺序排列,一般一个地名,不写成两行或两列。

指路标志的形状为方形,设计为蓝底白字,采用白色边框,标志下部有白色条形区域,区域内信息用蓝色字,表示所在道路地点名称。指路标志使用中文、英文两种文字,标志上的汉字应使用规范汉字,除有特殊规定之外,汉字应排在其他文字上方。如果标志上使用英文,地名用汉语拼音,第一个字母大写,其余小写;专有名词用英文。第一个字母大写,其余小写,根据需要也可全部大写。

发表于2011-04-11
看起来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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