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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2011年11月11日凌晨,翠景芳邻多名业主家中被盗

发表于2011-11-11
2011年11月11日凌晨,翠景芳邻多名业主家中被盗,给业主带来了经济损失,同时人身安全无法保障!

与物业沟通,得到的答复就是,他们没有责任,他们只能说以后加强安全防范~

找物业领导,答复是领导不在,外地学习,需要下周才回来~~~

目前事情进展就是这样。

难道小区的物业只负责每天做做卫生?其他任何事都没有他们责任?


那业主交的物业费有什么用???

坚决要求物业给一个说法,提出相应安全整改方案,否则拒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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