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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北方网登的拆迁标准.........

发表于2006-08-23
此次拆迁的补偿方式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惠森花园小区实施的拆迁安置方案有两种:一是可选择一次性货币安置的方法,二是可以选择定向安置住房。

11、如何确定拆迁补偿标准

《天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中规定,住宅房屋货币补偿金额=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房屋建筑面积+安置补贴金额。惠森花园小区住宅房屋货币补偿金额由每套住宅的房屋评估总价格,加上拆迁补贴、装修评估补偿、奖励费、补助等安置补贴金额。其中:住宅评估价格均价为每平方米5800元,装修评估补偿均价为每平方米650元,这两项价格是根据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1999)、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等规定,及估价人员掌握的市场资料得出的。拆迁补贴均价为每平方米400元,奖励费每户15000元,其他补助每户1150元。这是考虑被拆迁人搬家、设施拆装、电话移机及暂时居住周转等因素,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和标准而确定的。

对于选择定向安置的被拆迁人,按原楼层、原房型安置,并给予搬家补助和临时周转补助费。居民原住房装修按评估给予补偿。

有兴趣的邻居可上北方网查其余内容.............气愤
发表于2006-08-24
见网址http://news.enorth.com.cn/system/2006/08/23/001391851.shtml
发表于2006-08-24
北方网地址:http://news.enorth.com.cn/system/2006/08/23/001391851.shtml
惠森是危改房?我怎么不知道?我签订的合同为何是商品房合同?商品房合同使用划拨土地也合法?
惠森二期2004年12月竣工,2004年9月7日国家发改委以发改交运[2004]1903号文批复了新建北京至天津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建议书,这还不算铁路规划在先?再说了,铁路03年就在进行城际铁路的筹备了,为什么不考虑商品房的建设问题?即使是按照他们所说“2005年1月铁道部签发了《关于下达2005年铁路计划的通知》并将京津城际铁路工程列为国家铁路基本建设重点工程(铁计[2005]1号)。”那为什么还要继续卖商品房,为什么不及时告知大家?至少他们的行为造成了进一步的装修等入住损失。
“2005年12月2日,天津市东正房屋拆迁中心在天津市房地产管理网上发布拆迁公告”,为什么不公告给被拆迁人??
“2006年2月18日,经过拆迁范围内的群众代表评选,确定天津市中量有限责任房地产评估事务所作为惠森花园小区拆迁的评估公司” 我怎么没被告知参与评选?估计大家也没有参与评选吧,那样的话不可以称为“群众代表评选”,这应属于强词夺理吧!
“南横街地块交通便利,基础设施配套完善,10余条公交路线在此设站,居民出行、就学、就医、购物较为方便。选定南横街地块建设定向还迁房,体现了就近安置的原则。”
海河边比南横街近多了,怎么不考虑就进还迁到那里?内环线内还迁到内环外还在颠倒黑白!!!!
“南横街定向安置房小区的设计,充分考虑了还迁居民的实际需要,与惠森花园小区相比,提高了规划设计和建设标准,全部工程按照“三步节能”标准进行设计” 我怎么没看出来?幢基打的很少,承重墙体变成了24墙,钢筋用的12mm的细钢筋,使用了禁止使用的黏土砖,还敢说比惠森好,弥天大谎!
发表于2006-08-24
驳斥得好!句句在理!句句事实!完全支持!
发表于2006-08-24
这些贪官们真有能耐呢,运作的好一出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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