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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媒体开始报道啦,先感谢经济参考报王记者的公正报道!!!!http://jjckb.xinhuanet.com/www/Article/200651512467-1.shtml

发表于2006-05-15
天津惠森花园新房拆迁演的哪一出? 
 
2006-5-15 本报记者:王文志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 
 

年底入住年初拆

    一个最晚2005年底才装修入住的新建商品房项目,在2006年3月2日就接到限期拆迁通知。
    拆迁的原因是要为即将开工建设的“北京至天津城际轨道交通项目”(以下简称京津城际铁路项目)让路。
    这个项目早在数年之前就在当地进行了勘察等前期工作,并于这几年间历经了申报、立项并获批建设等手续,然而当地职能部门却还能够在此背景下批准新上建设项目,结果造成新建项目被迫拆除。

年底入住年初拆房新楼房遭遇拆迁

    天津惠森花园小区位置坐落于天津河东区天津火车站后广场地区,是天津市河东区城市改造规划中的景观小区,小区共有22栋楼,一期九栋楼,第一批最早入住的时间大约是在2003年3月,最后一批入住大约在2004年初;二期13栋楼,第一批入住的日期是2005年初,最后一批入住的大约在2005年底,而且直到2005年7月,惠森花园二期还在销售尾房。
    最后一批居民入住后不久,在2006年的3月5日,惠森花园的业主在小区中看到一份《致天津站后广场交通枢纽工程被拆迁居民的公开信》,这份由天津站后广场交通枢纽工程河东区拆迁指挥部和天津市东正房屋拆迁服务中心联合发出的《公开信》称,根据铁道部“铁计(2005)1号”文件精神,天津市有关部门的批准,对天津站后广场惠森花园一期(1、4、5、8、9号楼)五栋楼房、二期(19、20、21号楼)三栋楼房实施拆迁,拆迁期限为2006年3月7日至2006年3月31日。记者从天津后广场拆迁指挥部了解到,拆迁的目的主要是为即将开工建设的京津城际铁路项目让路。拆迁指挥部工作人员以不清楚为由没有向记者透露此次惠森花园拆迁的准确面积和涉及费用。
    业主提供的资料显示,仅仅惠森花园需要拆迁的这八栋楼就涉及500多户业主。按每户大约80平方米计算,总拆迁面积大约为40000平方米,有关部门初步拟定的拆迁补偿大约为平均每平方米5400元,据此简单计算,此次惠森花园拆迁需要补偿的费用大约在两亿元左右,这还不包括拆迁施工等其它费用。

铁道规划在前小区规划在后

    “惠森花园的规划有问题。”一位业主对记者表示,“京津城际铁路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2004年就获得国务院批准,项目的前期规划等更是早在数年之前就开始进行。但是惠森花园需要拆迁的部分楼房直到2005年5月左右才建成。”
    京津城际铁路项目的建设涉及天津、北京、河北等省市以及铁路部门,该项目在正式提交可行性报告以前,无疑要做大量的前期调研、规划和论证工作。
    一般情况下,在此期间,铁道项目涉及的范围建设都会纳入统一规划,以免造成损失。有消息称,在2003年天津铁路分局(现在称为北京铁路局天津铁路分处)也成立了专职机构,专司相关的协调和规划等工作。记者得到的信息显示,在2004年,铁道部已经为京津城际铁路项目拨款5000万元,2005年,计划投资28亿元。
    一位业主提供给记者一份调查问卷,这份调查问卷显示:在2004年7月,铁道部第三勘测设计院到惠森花园做问卷调查,调查的主要内容就是“关于北京至天津城际铁路对周围小区的影响,以及若涉及小区拆迁其补偿安置的相关问题。”这也从侧面证明此铁路项目的规划早就有之,甚至已经有了拆迁的计划,在此背景下,惠森花园还在照常建设、出售。
    既然如此,相关职能部门为何还要允许惠森花园施工建设呢?天津市河东区建委副主任徐绍敏对记者表示:因为当时开发商有规划部门的批准文件,我们就批准开工了。
    规划是否存在问题?天津规划局河东规划处的一工作人员表示:在电话中不方便介绍具体情况。

“划拨”取得土地成本低背景深

    惠森花园的建设和销售正赶上天津房地产的快速发展时期,更重要的是开发商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该项目土地,其土地成本比较低。
    记者发现,惠森花园尽管是“商品住宅项目”,但是其《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却显示“商品房土地来源为:划拨。“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一般只允许建设危改、政府定价的经济适用房等公益性住房。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2002年,国土资源部出台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第四条规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显然,商品房用地不得以“划拨”的方式取得土地。
    “划拨”获得惠森花园项目土地使用权,使开发商节省了大量的土地成本。
    惠森花园的开发商是天津市鼎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是孙汝为。
    鼎基房地公司的一位孙姓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我们是经过规划才开始建设的,当时没有听到要建铁路的消息,所以新楼房被拆迁没有我们的责任;另外当初这是一块平房改造项目,所以才以‘划拨’的方式获得土地。”
    记者试图联系孙汝为,了解更为准确和详细的情况,该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无法联系上。”
    此外,一位惠森花园一期8号楼的业主向记者透露,在2003年,他的房屋被告之要延期交房。在交涉时,鼎基房地公司的一位员工曾对他称,如果补五万元差价可以换成7号楼的房子,并表示“8号楼早晚都是事”,但这位员工拒绝透露将来会发生什么事。

“鹤立鸡群”的4号楼

    记者在调查中还发现,列入拆迁范围的惠森花园4号楼是一个比较特殊的楼房。
    4号楼并不在惠森花园院内,而是位于惠森花园院外的一片旧楼中间,显得鹤立鸡群。
    “我们当初购买4号楼的房屋的《售楼合同》中的出卖人虽然是鼎基房地产公司,但在当时,是杨经理和李经理负责销售的,他们两人均称他们是建委的人,4号楼也是建委的楼,当时的售楼地点也不在惠森花园的售楼处,而是在4号楼3门102室。4号楼中一些比较好的楼层的房屋出售给了河东区建委的有关人员或与其有联系的人,这些人在购房后好多都没有装修,甚至没有居住。”数位业主如此对记者说。
    记者得到的信息显示,4号楼大约是在2003年基本建成,但直到2004年4月才开始销售,2004年8月销售基本结束,当时售价多数在3500元左右,而现在的拆迁补偿高达5000多元,存在巨大的差价。
    还有业主对记者表示,当时卖房时的李经理全名为“李森(音)”,日前多次出现在这片房子的拆迁工作现场。
    记者就上述向情况向天津市河东区建委副主任徐绍敏核实其真实性,徐表示“我们和4号楼没有关系”。
发表于2006-05-15
发表于2006-05-15
好!
发表于2006-05-15
http://jjckb.xinhuanet.com/www/Index.shtml
发表于2006-05-15
强烈要求置顶
发表于2006-05-15
发表于2006-05-15
顶一个
发表于2006-05-15
发表于2006-05-16
惠森花园的黑幕已经被新华社经济参考报报道,记者告诉我将继续跟踪报道,有什么内幕消息就赶紧告诉王记者吧
发表于2006-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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