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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婚前财产协议是否需要公证

发表于2011-09-06
      很多人认为,婚前财产协议需要公证,如果不公证协议就没有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只要男女双方就婚前、婚后财产的归属、处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达成合意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协议就生效。我国《婚姻法》也没有规定婚前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前提条件。因此,只要双方签订协议,即为生效,而不必公证。当然,经过公证的文书更具有真实性和合法性,因而可以直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当然,有的婚前财产协议涉及赠与,特别是不动产的赠与最好进行公证,以完善婚前财产协议的救济能力,因为对于不动产的赠与,在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或对赠与协议公证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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