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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发表于2011-03-09
   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在分割时,首先要明确房屋的价值,即按当时的市场价计算,而不是按照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当然,如果离婚是还没有还清贷款,债务部分也是要分割的。具体分割方式可考虑对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条规定“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发表于2013-02-27

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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