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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谨慎选择房产中介,防止调入陷阱

发表于2011-01-11

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很多购房者都是通过房产中介来操作。由于国内房产中介机构鱼龙混杂,有的房产中介不具备代理资格、有的中介超越代理权限,有的中介虚假承诺,从而侵害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因此,购房者一定要选好合法的中介机构,验证中介机构的合法代理身份。一个合法的中介需要齐备“两证”,即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从业人员也须具备经纪资格证书。

同时,在与房产中介打交道的过程中,还要注意防止掉入陷阱:一是防止业主与中介串通,骗取购房者佣金或者定金后,编造种种理由致使交易不成;二是防止定金欺诈,要在中介合同(承诺书)中明确定金条款。比较常见的情形是,有的房产中介明知道房屋权属不清或者房屋质量有问题,仍然向购房者介绍,最后导致房屋买卖无法交易,然后就以购房者“单方违反合同(承诺书)”为由拒不退还定金;三是要防止中介吃差价,中介以低于与购房人谈妥的购买房屋,从中收取房屋买卖双方不知晓的差价,损害买卖双方的利益。

因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交纳佣金或定金之前要仔细阅读中介合同,注意其中的模糊用语,合同中要对房屋的明确情况,中介不成、退还收费和押金等进行详细约定,并妥善保存相应的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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