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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二手房买卖合同中户口迁移问题

发表于2010-12-03
   在签定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关于户口迁移问题,应做到以下两点:
一、买房前,买方需要查清欲买房屋内的户口状况。
一般情况下,买房人比较关注房屋产权状况信息,通常会要求卖方或中介提供房屋产权证或房屋他项权证。但是,这些证件上并不能反映出房屋内的户口状况。要搞清楚房屋内的户口状况,还是需要去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查询房屋户籍信息。而这种户籍资料的查询派出所并不对所有人开放,一般只有律师可查。
二、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约定户口迁移条款。
关于房内户口迁移问题就可以在补充条款中加以约定。但是,仅约定户口迁移时限还不够确保买方的利益。为此,律师建议在关于户口迁移条款中,增加违约金的约定,如“逾期一日迁移需支付违约金多少元”、“逾期多久卖家不迁移时,买方可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等,从而增加卖家的违约成本,减少买方可能遭受的损失。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卖家卖房后拒不迁移户口的行为,真正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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