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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小区停车费是不用交的!你白交了多少钱?

发表于2015-07-06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七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的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一、物业公司凭什么收停车费?

关于收取停车费,基本就是只有两种性质:一为土地使用费;一为保管费用;


A、土地使用费: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物业服务用房以及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包括小区的道路位置都属于全体业主,作为物业公司,你不具有权,说白了,根本就不是你的东西,你凭什么收取使用费?


B、保管费:保管费的2个原则,一是自愿 、二是签署委托保管合同。请问物业,你凭什么强迫业务委托你保管。即使让你委托保管车辆,你要承担那些责任和业务,这个是需要签订委托服务合同的。若车子在小区发生刮擦、划痕,你作为收费方,承担什么责任?提供哪些赔偿?



二、物业公司收停车费的主体有合法性吗?

物业公司是全体业主雇佣的小区服务单位,哪个部门或个人赋予你向不属于你的用地收取停车费?


A、请出示对本小区由公安机关审批的“停车场许可证”;


B、请出示你们的收费许可证:按照物业管理办法要求,你们必须出示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的许可和相关批文;


C、本小区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收取的停车费应归全体业主,请你们出示小区公共分配方案(需经全体业主同意)。


三、利用小区内部公共用地规划停车位,需要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小区规划总平面图、小区竣工交付使用社会评审报告及业主投票意见等手续。物业公司你能向业主出示国家有关部门对该小区车位的审批规划等手续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小区公用场所属于业主的共有财产,并非物业公司,未经审批物业公司更无收取停车费的权利,强行收费属于违法行为!


不管有没有车,发出去让大家都知道!


发表于2015-07-07

兄弟,这是现实,胳膊拧不过大腿

发表于2015-07-08
引用:染指自由在2015-07-07 11:51:36写道:
2楼

兄弟,这是现实,胳膊拧不过大腿

 也就是说这个只是理论上想象的是不???

发表于2015-07-08
引用:染指自由在2015-07-07 11:51:36写道:
2楼

兄弟,这是现实,胳膊拧不过大腿

 那咱们不能妥协啊你说呢?

发表于2015-07-08
引用:染指自由在2015-07-07 11:51:36写道:
2楼

兄弟,这是现实,胳膊拧不过大腿

引用:hello阿拉神登在2015-07-08 15:06:28写道:
4楼

 那咱们不能妥协啊你说呢?

 换物业还是一个样 这个东西别纠结了

发表于2015-07-08

这个就是扯淡

发表于2015-07-09
引用:房天下友(过客)在2015-07-08 17:14:32写道:
6楼

这个就是扯淡

 未来万一能实现呢

发表于2015-07-09
引用:染指自由在2015-07-07 11:51:36写道:
2楼

兄弟,这是现实,胳膊拧不过大腿

 沙发说的对。

发表于2015-07-09
我不觉得是扯淡,因为有的市区确实要是不交车根本没地方停都抢着交,再看看咱们小区四周都荒地,就着急要钱觉得不合理,甚至有的业主还没拿钥匙呢,就得交车位钱,龙安成到现在还没收费呢,再说双街和北仓充其量租车位也就每月60咱们怎么那么多,原因呢是地皮贵,不会吧应该便宜不少,还是小区外地方紧张没地方停也不是小区外半挂都能行感觉太不合理。
发表于2015-07-10
引用:明天过后313在2015-07-09 23:12:08写道:
9楼

我不觉得是扯淡,因为有的市区确实要是不交车根本没地方停都抢着交,再看看咱们小区四周都荒地,就着急要钱觉得不合理,甚至有的业主还没拿钥匙呢,就得交车位钱,龙安成到现在还没收费呢,再说双街和北仓充其量租车位也就每月60咱们怎么那么多,原因呢是地皮贵,不会吧应该便宜不少,还是小区外地方紧张没地方停也不是小区外半挂都能行感觉太不合理。

 是呢,停车都得天天抢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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