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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都汇御第二批收房总结

发表于2013-07-07

  第二批收房时间为7月5日至9日。这次收房由于有了第一次的经验,对房屋质量问题基本上没怎么关注。主要是没有“两书一证”的问题。由于楼主不是买房人,所以手头没有合同,在收房前没有做好准备工作,所以这次基本上可以说无功而返。

  开发商的解释是,“居住型公寓与普通商品房不同,可以没有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此观点未得到证实。不过楼主在翻看购房合同的时候,确实发现合同里约定了部分保修事宜,代替了一部分质量保证书的内容。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收房的时候,开发商没有提供房屋内电气线路图,房屋内供水线路图等关键图纸,这些是住宅使用说明书里的必备内容。所以请收房的业主要求开发商提供此类材料。

  关于“一证”的解释,开发商说已经备案在建委,他们手里没有。通过事后翻阅合同,我认为是胡说八道。在本楼盘的买卖合同附件六(补充合同)补充条款第二条 房屋的交付交接第4条内容明确有,“商品房经建设、施工、监理、勘查、设计单位验收合格签字并取得《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后即具备交付条件。”同时第4条还提到,“对商品房质量问题按《质量保证书》解决。”试问,没有《准交证》如何具备交房条件?没有《质量保证书》如何解决房屋质量问题?

另外,关于《竣工验收备案表》,楼主也只见到建筑主体验收的备案表复印件。原件及水电气等单项验收备案表均未见到。

  总之,开发商在未取得相关必需材料的情况下交房,在事实上已经构成了违约和违规。但愿开发商只是避免赔偿,而不是房屋质量确实存在什么问题。楼主在这两次收房过程中,由于个人能力欠缺,深感不是开发商的对手。楼主家也稀里糊涂地交钱领了钥匙。不过楼主将继续关注收房和验房事宜,同时将继续针对开发商违约情况进行维权支持。

发表于2013-07-07

阿来也去收房了吗。最后在验房单上签字了吗

发表于2013-07-08

收房了还能维权么

发表于2013-07-16
我昨天去准备收楼,没有看到《准入证》,也没有《竣工备案表》,所以没有接受继续收楼,真怕之后手续不齐,办不下产权证啊,那就只能哭了
发表于2013-07-16
我昨天去准备收楼,没有看到《准入证》,也没有《竣工备案表》,所以没有接受继续收楼,真怕之后手续不齐,办不下产权证啊,那就只能哭了
发表于2013-07-17

阿莱还是很靠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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