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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国五条细则”各位怎么看】个人售房严格征收20%个税,避税全攻略~离婚神马的都弱爆了~

发表于2013-03-06

【编者按】3月1日,旨在调控房地产市场的“国五条”细则公布,《通知》指出: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出售自有住房按转让所得20%计征个税。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可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
 此次新政争议最大的焦点在于个税征税方式从严:二手房交易的个税征收,由交易总额的1%,调整为按差额的20%征收。新政一出,网友们纷纷发帖表示,“二手房征20%个税让人伤不起!”
 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除了热议“新国五条”可能带来的影响外,网上还出现诸多“避税攻略”。面对如此多的“手段”,您持什么观点?这些“攻略”能否躲过避税这一关呢?【查看具体细则】


综合网友们的意见,避税方法主要有四种。

招数1:离婚换房

 第一步,卖家离婚,准备出售的房产归卖家男;第二步,买家离婚,房产归买家男(如果有房产的话);第三步,卖家男携房产和买家女结婚,房产共有;第四步,卖家男和买家女离婚,房产归买家女;第五步,各自复婚!买卖双方仅需支付少许结婚离婚手续费和几百元过户费即可过户。

招数2:假欠款

 买方先把房款给卖方,卖方按房款打欠条给买方,以房产做抵押。然后买方以卖方欠款不换起诉到法院,卖方承认欠款,表示无力偿还,愿意以房产抵偿,最后买方拿着法院的判决书去房产过户,不论是否限购,都可以过户。一分钱税没有!

招数3:双方签“阴阳合同”

 在买卖过程中,签“阴阳”两份合同,人为做低价格。一份是按照正常价格签的保障双方权益合同,另签一份交给房管局,故意把交易总价写得很低,相应的个税就会很少。

招数4:以“赠与”名义免个税

 卖房给别人,就用“赠与”方式卖给别人,所谓“赠与”就是赠与人把属于其的房产无偿地赠送给受赠人,受赠人愿意接受的行为。以这种方式过户涉及的税只有契税,不用交个税。

【观点】

律师事务所张律师:如果欠款拍卖房,法院要公开拍卖,价高者得之。即使拍到了,还要交一大笔诉讼费,执行费,过户时仍要承担税费。另外还涉嫌伪造合同,不仅可能被法院以妨碍民事诉讼处以司法拘留,甚至可能被认定构成诈骗罪。

市地税局契税征收窗口:依靠离婚避税的这种行为本身不尊重婚姻,且存在高风险,可能导致弄假成真,导致家庭破裂;一旦离婚期间,产权人要求进行财产分割,则将引发财产纠纷。

市房产登记发证工作人员:亲属间“赠与”是免个税的,但是要涉及大笔的公证费用,再加上契税等,这种方式的税费常常比正常交易过户的费用要高。如果是非亲属间“赠与”,仍要交个税。

 面对花样繁多的“手段”,您持什么观点?这些“攻略”能否躲过避税这一关呢?

欢迎大家进行讨论,参与题讨论得188银币!


【“业主聚焦”栏目语】

绝大部分房天下友从最直接的受众分类上说,都是“业主”网友。即使是业内网友,究其另一层面的身份,也绝对是“业主”。房天下友,都是有“家”的人!因此,我们将业主论坛上网友们所集中讨论的,与购房、装修、居家、社区生活等相关的,在某个时间段内大家最关注的话题称之为“业主聚焦”。房天下论坛将及时、尽力、客观地汇聚此类讨论,为大家提供一个集中讨论和交流的平台,也将联系有关报纸、电视、电台等媒体。希望通过这 种聚焦式的讨论和交流,让大家能够更全面、更客观地了解事件本身,并从大家的交流中获取有益信息,或者是事情的解 决之道。同时,也呼吁大家积极参与讨论和交流,分享您所了解的信息或者是您的个人观点。业主聚焦,信息 分享,相信聚焦的力量,相信网民的力量,相信业主聚焦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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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五条细则”各位怎么看】半路杀出国五条,是否打乱了你的购房大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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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五条细则”各位怎么看】市区新房买不起,二手房被“税”,刚需一族哪里去买房?
http://tjbbs.fang.com/buyer~-1/95259683_95259683.htm

发表于2013-03-06
我要报名参加~~
发表于2013-03-06

招数4:以“赠与”名义免个税

卖房给别人,就用“赠与”方式卖给别人,所谓“赠与”就是赠与人把属于其所有的房产无偿地赠送给受赠人,受赠人愿意接受的行为。以这种方式过户涉及的税只有契税,不用交个税。

这招不错,流程简单,但是吧,得信任度高

发表于2013-03-06
我要报名参加~~
发表于2013-03-06

招数一看这这个乱啊~

发表于2013-03-06
我要报名参加~~
发表于2013-03-06
我要报名参加~~
发表于2013-03-06

一点都不靠谱啊!小心赔了夫人又折兵!

发表于2013-03-06

如果你还想买房捷径的方法。中国人真是奇葩,对策来了。

发表于2013-03-06

这回想改善就更难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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