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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20%个税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发表于2013-04-27

“史上最严”的新“国五条”京版细则实施不到一个月后终于催生了第一批二手房交易缴纳了获利部分20%个人所得税的案例。

最先缴税的是丰台区大成南里小区的一套二手房,交易房款为280万元,房主购买时价格为140万元,此次交易获利140万元,所缴纳的个税数额为140万元的20%,也就是28万元。该笔税款和其他二手房税费一样,全部由买方埋单。市场人士早在20%个税出台后就预言,业主并不会因20%个税的出现而降低房价,最终20%的税可能还是会落在买方人身上。这种担忧已经成为事实。

发表于2013-04-27

好吃吗??

发表于2013-05-08

你敢吃吗

发表于2013-05-08

一般不吃 哈哈

发表于2013-05-22

真霸气

发表于2013-05-22

其实没啥影响吧

发表于2013-05-22
引用:飞絮的年代 在2013-05-22 18:39:17写道:原帖
其实没啥影响吧
 

  我说天津

发表于2013-05-30

在天津没影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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