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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停暖要及时啊~~

发表于2015-09-06
标签:逾期 交纳 滞纳金 申请 管理办法 

根据《天津市供热暂停核恢复用热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用热户有暂停或恢复用热需求的,应在当年9月30日前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如果没来得及申请就只能继续交纳供热费,当年12月31日前需要交上供热费,逾期将产生滞纳金。停暖前缴纳20%热能损耗费


发表于2015-09-07

需要停暖的要注意了

发表于2015-09-07

9.30要缴纳供热费了

发表于2015-09-07

这个不需要的还真得要抓紧

发表于2015-09-11
引用:lanxinyh在2015-09-07 18:09:41写道:
3楼

9.30要缴纳供热费了   

 12月31之前就行吧

发表于2015-09-14

我听说在9月底钱交采暖费,有优惠是吧。

发表于2015-09-15
引用:lanxinyh在2015-09-07 18:09:41写道:
3楼

9.30要缴纳供热费了   

引用:fengyizhen在2015-09-11 17:21:00写道:
5楼

 12月31之前就行吧   

我咋记得是10月不交就有滞纳金呢

发表于2015-09-15

这还有滞纳金呢!

发表于2015-09-17
引用:小月半pang在2015-09-15 15:12:31写道:
8楼

这还有滞纳金呢!   

 对,有这么一说。

发表于2015-09-17
引用:lanxinyh在2015-09-07 18:09:41写道:
3楼

9.30要缴纳供热费了   

引用:fengyizhen在2015-09-11 17:21:00写道:
5楼

 12月31之前就行吧   

引用:lanxinyh在2015-09-15 15:10:04写道:
7楼

我咋记得是10月不交就有滞纳金呢   

 你记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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