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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传说中的最新房产税征收方案

发表于2013-07-31

2014年1月1日起,对拥有两套住宅的家庭,人均建筑面积80平米以上的部分,视为奢侈性消费,每年按市场评估价征收1~3%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

家庭拥有的第三套住宅,每年征收4~5%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

家庭拥有的第四套或以上的住宅,每年征收10%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

家庭仅有一套自住住宅,免征房产税。

2013年12月31日前,全国所有城镇都必须将其纸质房产档案录入电子信息库,并建立本地的住房信息系统;

2013年12月31日前,全国所有地级以上城市的住房信息系统都必须与住建部联网,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

以上是传说中的最新房产税征收方案,你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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