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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公积金贷款的一些热点问题

发表于2014-08-21
标签:条件 公积金账户 申请 公积金贷款 贷款 

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答: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年以上并在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前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且所在单位不欠缴

(2)本人未负有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债务;

(3)本人及其配偶征信状况良好;

(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职工已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贷款还清前,其配偶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如何界定“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

答: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前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并且所在单位不存在欠缴情况。

若职工(配偶)因工作单位变动,造成欠缴3个月(含)以内住房公积金或因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有误,重新调整造成欠缴1个月住房公积金,在申请贷款时已将欠缴的住房公积金补齐并恢复逐月缴存的,可视同连续缴存。


发表于2014-08-21

公积金贷款现在放松了么

发表于2014-08-21

对了 天津的二套能贷公积金么

发表于2014-08-21
引用:初来乍到请关照1在2014-08-21 14:21:03写道:
3楼

对了 天津的二套能贷公积金么

 不能把 

发表于2014-08-21

主要是公积金贷款现在不够,,单位缴纳的太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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