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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泯灭物业企图收取车位费的幻想,是每一个业主应尽的义务

发表于2015-03-23
标签:业主 物业 
一楼门口有小编
发表于2015-03-23

先转一下,物业给我来的短信


尊敬的龙如园业主:龙如园车位改造划线编号工作已完成,请欠费业主于2015年3月31日前办理续费,以免影响车位使用,车位续租期限将与物业费缴费期限等同。

发表于2015-03-23

他这里面说了几个意思。一。没交物业费,没车位用

发表于2015-03-23

二。车位是拿来租的。虽然没说不租会怎样,估计从3月31日开始,就自动给你计算上使用费了,欠费等着你,亲

发表于2015-03-23

三。车位交费也是同物业费一样,一年一交


估计,如果大家不抗议的话,到时每个园都冒出一大批欠费者,有车的都躲不掉



发表于2015-03-23

四。续租这两字用得很阴险,表示我物业很早之前就把属于业主的车位租给你们,只不过我大物业高抬贵手,没有收而已--事实上买房时我问售楼部,她们说现在不收---这个也埋下了伏笔

问题是当时承诺的学校还是荒地


他们用续租两字,表示,我物业没向你们业主收清车位的欠费,也就算了,你们还是乖乖交钱吧

发表于2015-03-23

 大家应该都收到这个短信了吧


那么,我再贴一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释义:第七十四条

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住、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住、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发表于2015-10-21

物业又想乱收车位费了,真是不嫌累


老贴再顶一下

发表于2015-10-21

业主们都好有才的,有人做了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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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5-10-21

物业来了短信,在2015年10月24.25日对如园的车位进行分配


我对此明确表示反对,分配就是为了收费,之前如园的车都停得好好的,无需物业操心


何况业权为业主的车位,哪里需要物业来插手,划个圈就属于他的话


赶明我到物业办公室,见个漂亮的大闺女就划个圈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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