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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今天收房,被销售气了个半死,考虑法律途径中

发表于2013-07-15
去年12月买的龙如园现房,买房时销售说四十天可以来办房本 经过7个月的漫长等待,打电话问销售。终于可以来办房本了。 今天下午赶到龙湾,在交物业费时发现,我物业费居然要从1月份算起。 在之前几月龙湾也没有给我寄收房通知书,也没有专门打电话来通知我收房 今天是售楼部才见到
发表于2013-07-15
发表于2013-07-15
我和销售据理力争,感觉他不讲道理 延迟交房是龙湾的错而不是我的错 不寄收房通知书也是龙湾偷懒 我不计较延迟交房也就罢了,现在还要我为龙湾的错误买单 简直是蛮不讲理
发表于2013-07-15

是不像话

发表于2013-07-15
我的要求其实很简单,物业费从我见到收房通知开始算 但今天说了半天 ,销售只说是明天请示领导。 我翻了下合同 延迟交房龙湾要配我12万多。 这钱拿着麻烦,也不好拿,拿到了也不舒服 但龙湾要是一定要强迫我多交半年-…不到千把块钱的话。 我准备请律师,律师费总赚得到吧。 合同上明明白白的写着延时交房的罚金
发表于2013-07-16

延期交房,收房还不通知吗?

发表于2013-07-16

希望楼主和物业之间的矛盾能够和平解决

发表于2013-07-16

物业费总要多交

发表于2013-07-16

据我朋友说他买房的时候也提前交物业费和取暖费,不过没交房之前的怎么还收钱呢?太过分了!

发表于2013-07-16

问题有点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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