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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天津812爆炸案,利用微博发布虚假信息者今日开庭

发表于2016-01-13
简介 案件名称: 被告人杨彩兰涉嫌犯诈骗罪一案 审理法院: 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 审判长: 石坚 代理审判员: 苏春兰 人民陪审员: 郑锡金 书记员: 施婷 公诉机关: 防城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 杨彩兰 审理时间: 2016-01-13 09:00 案情简介: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杨彩兰利用微博账号发布其父在2015年“8.12”天津港爆炸事故中死亡的虚假信息进行网络诈骗,涉案金额96576.44元。 被告人还是年轻,公诉人换个角度问问题,答案就和之前回答的相矛盾。没想到一个广西的网友居然把魔爪伸向了812。扫描二维码可看庭审现场。
发表于2016-01-14
穷疯了
发表于2016-01-14

哎 鄙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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