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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调整住房结构和合理增加税收才能降房价

发表于2011-11-08

在前天的博文中谈到只有消灭房地产的金融属性才能从根本上抑制房地产的需求,从而降低房价,但是有什么办法能够消来房地产的金融属性呢?其实很简单,只要能够真正调整住房结构和增加对购买多套住房的税收就可以实现。

调整住房结构目前主要是通过保障性住房来实现,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两限房等去满足中低收入家庭的需求,就像在新加坡,类似于中国经济适用房的组屋由政府修建,以低价出售或出租给中低收入阶层使用,同时新加坡规定,一个家庭同时只能拥有一套组屋,而居住在组屋中的人竟然占到总人口的82%,而我们的保障房以前一直是个口号,直到2010年出台的国十条才有了一个明确的目标,要建设300万套保障性住房、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280万套的目标,十二五的目标是3600万套,但是在落实过程中各地方政府简直是在创造“奇迹”,今年1000万套的任务看起来是完成了,但其中的水份只有天知道了。

对于税收来讲,吴晓灵委员质疑时提出:“应该更多地运用税收手段调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也提出:“更多地采取税收办法,对需求和供给包括房价进行调节,这是一个重要的意见,也是对的。”但是这两位都没有明确如何去利用税收手段。对此,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作为最早面临住房问题的国家之一,英国向来重视政府对住房市场的干预,方式则是让人眼花缭乱的税收政策。在英国,房屋交易要交印花税,如果是交易或者赠予的房产,要交税,税率从10%到40%不等。如果房屋空置,房主还要承担市政税。此外,还有遗产税、出租房产的收所得税等等。英国政府通过各种税收办法,使房价涨势得到了有效平仰。在新加坡,业主出售购买时间不足1年的房屋,要缴纳高额的房产税,这对抑制和商品房价格有效。

目前我们采用的税收主要是营业税,还有就是目前炒得沸沸扬扬的房产税,但是这些税收都是交易环节的,而且税率比较低,基本上解决不了大问题,真正能够解决问题的重税才行,比如收取类似于品税的税,即对非普遍住宅收税,如果你购买非普遍住宅,缴纳100%的品税,原来1万的房子变成2万,2万变4万,4万变8万,如果这个还不行的话,那就收200%的税,你不是买大房吗,你不是有钱吗,这就是杀富济贫。第二就收取持有环节的税,比如物业税,因为只有持有环节的税才能够真正让那些或者投机者感觉到压力。只有这样才能彻底打掉房地产的金融属性,从而抑制需求,达到降房价的目的。而收上来的税款,可以用于保障房建设,增加保障房的建设力度,从另一方面解决人们的居住问题。

发表于2011-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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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1-11-08
发表于2011-11-08
发表于2011-11-08
发表于2011-11-08
发表于2011-11-10
引用:房天下友(过客)在2011-11-8 11:18:20写道:原帖
  
 
 是个问题啊
发表于201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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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1-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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