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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远洋国际港公寓地下车位费500元每月,合理吗?

发表于2015-04-24

今天远洋国际港的物业贴出来一个通知,收取地下车位费500元,我按照上面的电话打过去,询问收费的依据有没有。对方客服人员让我自己咨询物价局,说他们不知道。查阅天津市相关要求,如下:

根据《天津市存车业管理办法》和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天津市商品住宅物业管理小区机动车存车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凡住宅物业管理小区收取机动车费用,必须持有经本市存车业主管部门批准核发的《行业管理合格证》及物价局核发的《收费许可证》,未领取行业管理合格证及《收费许可证》的住宅物业管理小区,不得向业主收取停放机动车费用,业主有权拒交。住宅物业管理小区不准超标收费、超范围或异地经营,不得扰民。《行业管理合格证》及收费项目表须悬挂在物业小区办公室明显部位,以便业主监督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天津市商品住宅物业管理小区机动车存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津价房地[2000]665号)

一级是具备照明、喷淋、磁卡管理等设施,停车较完善的大型停车场(库/楼):
排气量小于等于1.8升300元/月/车位,
大于1.8升小于等于3.0升400元/月/车位,大于3.0升500元/月/车位。

二级是有简易遮盖、照明或安装道闸设施的停车场:
排气量小于等于1.8升120元/月/车位,
大于1.8升小于等于3.0升160元/月/车位,
大于3.0升200元/月/车位。

三级是指无任何遮盖设施,含柏油、水泥、花砖、锁砖、草皮砖等地面的露天停车场:排气量小于等于1.8升60元/月/车位,
大于1.8升小于等于3.0升90/月/车位,
大于3.0升120元/月/车位。

请问有500元的依据是什么,如有此楼盘的业主或者租户,希望维权的,请加本人微信号码18322744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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