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2|下一页
/2页

主题:物业和业主究竟该如何相处,从万通上北新新家园物业退出说起

发表于2015-05-15

万通上北新新家园物业退出的消息估计很多人都知道了。物业服务确实存在很大的问题,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的投诉和抱怨。但是后物业撤出肯定也有业主的原因,物业撤出了,业主真的就如愿以偿了吗?不是!反而面临了更多的问题,小区垃圾成堆,无人处理,生活环境更差了!

 

后滨海新区政府的回复有的还是有道理的——小区是全体业主的小区,只有大家共同,小区的管理工作才能做好,没有广大业主的积极和按时缴纳物业费,再好的物业管理服务公司也管不好,希望广大业主积极,共同努力,共同把我们自己的家园建设好、管理好,这是我们的共同心愿。

 

其实几乎每个小区都存在物业和业主的矛盾,物业和业主的关系好比“婆媳”,既密不可分,又不可调和。一边是物业公司的入不敷出,一边是业主对物业服务的不满,物管与业主之间的矛盾,似乎是永远的痛。

 

希望贻成豪庭业委会能真正起到沟通桥梁的作用,让物业和业主间和谐共处,这样小区环境才能更好!

 

标题:小区物业撤离,小区垃圾成堆
内容:

    您好,塘沽区厦门路万通上北新新家园,原物业公司于4月30日撤离,小区无人管理,垃圾成堆。原物业公司撤离时承诺在新物业公司进驻小区前负责小区垃圾清理等基本物业服务,但是自原物业公司撤离以来,小区内垃圾无人清理,垃圾成堆,随着夏天来临,气温越来越高,垃圾问题将更加严重。望政府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小区物业问题。

回复部门:滨海新区回复时间:2015-05-13 09:58是否超时:否

网友:

    您好,你的留言我们已经收到,已经转交到有关部门,因问题的调查核实处理需要一定的时间,具体处理结果我们会在二次回复中给您答复,请您耐心等候。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滨海新区政府

                                                                     2015-5-11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您反映新新家园小区原物业公司退出后,垃圾无人清理,电梯无人维修的问题,新北街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职能科室、社区居委会进行协调,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万通鼎安物业从4月30日凌晨24:00正式退出该小区管理,由于后续物业公司还没接手,致使该小区卫生无人清理。新新家园小区是一个有40多万平方米扫保面积的特大型小区,居住上万人口,外来人口多,每天产生垃圾量至少在70余桶,如果没有物业公司管理,小区卫生环境定会脏乱不堪,难以想像,居民连基本的正常生活都难以维持,那会成为全区、全市脏、乱的小区,后果是不堪设想的。因此,必须由专业物业公司进行管理,除此之外,谁都难以进行有效管理,为此,引进后续物业公司是必须的。经了解核实,李慧涛反映的问题是真实的,准确的,也是一心为小区业主着想,这是值得称赞的,单凭这一点街道也会尽努力进行协调。但协调不是决定,更不是命令,街道有协调物业公司的职能,但对物业公司的管理权在新区物业办,如果通过协调卫生环境问题解决了,电梯维修问题的解决了,那只是暂时的,长期行之有效的办法,只能是引进物业公司管理,对此请您给予理解、支持。进行日常卫生扫保、垃圾清理、清运、电梯日常维修运转、小区安全警戒等项工作,都是需要有费用做保障的,原来物业公司撤出,既有物业公司管理不善的问题,也有居民业主不的问题。据我们了解,该小区原物业公司因亏损上千万元费用而被迫退出,此问题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入思考,如果再这样下去,小区还成其为小区吗?居民业主还能正常生活吗?小区是全体业主的小区,只有大家共同,小区的管理工作才能做好,没有广大业主的积极和按时缴纳物业费,再好的物业管理服务公司也管不好,希望广大业主积极,共同努力,共同把我们自己的家园建设好、管理好,这是我们的共同心愿。

  特此回复。

滨海新区政府

2015-5-13

发表于2015-05-15

没错,说得有道理,逼走物业不是目的,共建和谐小区才是终理想

发表于2015-05-15
大程子,您好!您所发的帖子“物业和业主究竟该如何相处,从万通上北新新家园物业退出说起”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点击查看更多天津贻成豪庭业主论坛精华帖>>
点击“城市精华帖”查看天津业主论坛固顶帖和精华帖。
发表于2015-05-16

说的很对啊~~很在理

发表于2015-05-16

应该互相理解的

发表于2015-05-16

支持楼主大人

发表于2015-05-16
引用:水墨悠悠在2015-05-15 17:46:08写道:
2楼

没错,说得有道理,逼走物业不是目的,共建和谐小区才是最终理想

 对呢!双赢才是硬道理

发表于2015-05-16

和睦相处吧

发表于2015-05-16

给楼主10086个赞 啊

发表于2015-05-16

说的挺中肯的

上一页|1|2|下一页
/2页